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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是越看越糊涂了,那54号文件上除了中国居民,也包括外籍人士的,对外籍人士的规定中也没说自用的东西带过去又带回来的不算在2000元之内,具体可以看这个:3 d# o, Q& z. N, c q3 J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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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酒以及20种不予免税商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您在口岸免税店购买的护肤品与您境外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同合并计算。 2 Y+ F- b0 P$ F! F) l' @, \5 G8 m: I |1 o! }
外籍人士是属于非居民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