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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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革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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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0 K( B3 U$ B/ `时间飞快地过去,我看着儿子从躺在摇篮里,到会爬会走,到现在听懂拿衣服冲凉,心里暗自高兴。但一想到他快两岁了,心情顿时沉重起来。1 z. Y3 P! H/ G$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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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间,为了我太太潘敏红的事,数起手指头,我前后投诉到我这区的国会议员、省议员、安省卫生厅、安省卫生厅厅长、申诉专员Ombudsman、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CPSO,真正着手调查的只有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其余的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太极推手、要么说医生不归他们管。所有的这些投诉,即使是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的调查,都没能直接联系上被我投诉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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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2 _- Q/ s! |, D& _# Z我找私隐专员目的是要一份医院所请多伦多大学一位教授做的报告,一开始就被拒绝了。但我坚持反复声明当初在见面会中院长是同意将报告给我的,私隐专员才几经辛苦联系上医院的公关,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无论当初院长是否同意将报告披露给我,只要医院方面将报告内容归入用于Service Quality Control的类别,就可以受信息保护法保护而不必披露给我。医院方面只是告知我,他们已经根据教授的报告做了两项改进。很明显,报告指出了他们的一些不当之处后,他们巧妙地利用法律条文,我就无法看到报告了。4 g# L+ y, U8 V9 S7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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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k( S' L( x% T) n. L孩子在一天天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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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到医生协会是指明了投诉那个医生的了,但结果更是令我诧异。医生协会把我的投诉信转给了医生,并发了两次信要求她回应,但她一点回应都没有。对此,医生协会说它们不能强迫医生回应,只能对她的做法表示不高兴。最后的报告中说,基于医生没有回应,协会只能根据医疗记录进行分析。而我投诉的要点正正是医生忽视了羊水栓塞的典型特征、没有准备足够的血液等,都是医疗记录中没有写下来的。我反复声明了这一点,但由于医生没有回应就没有得对证了,所以整份报告都没有对我的质疑进行解释。这是个什么样的投诉机制啊?!而我咨询过两名医生,他们都说以他们的知识,医生是应该应医生协会的要求的回应投诉的。目前我已经再申请上诉到Appeal Board,但时间将是遥遥无期的几个月到一年不等。 5 A3 R5 z0 x3 }2 B6 W5 v2 y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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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都有点糊涂了,到底谁才能管得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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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k# V0 o" }7 K0 p( C所幸的是,我太太的事在华人社区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让我这一路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到目前,还有朋友们在积极地帮我找律师。之前联系过的四、五个律师都说,这件案子即使是情理上医生做得不足,但从法理上她采取了最基本的措施所以不构成证据,这就是加拿大的医疗诉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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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r Y- K1 S! b9 f @我现在的目标很简单,我明知99%的可能性会输,我也要自己掏钱把这个医生送到被告席上,让她知道疏忽大意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会忍气吞声的。正因为有99%的可能性会输,即使我在拿EI、即使我要将房子重新贷款,我也不会呼吁大家捐款,我这么做,纯粹是对我太太有个交待。目前我从律师那儿得到最新的消息是,即使有状纸(pleading),我也至少要有一份支持我的报告,法院才可能立案。所以我呼吁大家,看看身边有没有医生愿意从羊水栓塞的处理方法的角度去帮我出份报告?有没有律师肯帮我写状纸?我愿意独立出资,毕竟5月18日时两年的诉讼限期快到了。 : w( }# i) [; L( a5 `+ }5 p
4 w. p$ S" v2 |- y借此机会,我还想对论坛上的一些愤世嫉俗的网友声明,我、郭建华先生乃至最近的Tommy唐先生,都不是什么“上次在grace医院去世的产妇的丈夫,来加干软件都十几年了”,请这些人发表攻击性的言论时,认真搞清楚不要张冠李戴,我们脆弱的神经经不起这样的攻击,我们不可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不断地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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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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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革胜的妻子潘敏红2008年5月18日在慈恩医院分娩时死亡,事故一年后,他仅得到法医官对事故评价“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未获得院方的任何实质性解释。期间他也联系过所在区的国会议员和省议员,但都没用获得积极回应。他聘请的律师也认为按现有证据无法打赢官司而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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