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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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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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7 K, l- b2 U! \: r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 ?7 m! j7 i. k# X* W. Y1 |
$ ?% k3 k2 v; S! o- W' E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8 N* {2 j0 M; K* j( M6 |
0 Z; k Q) ~) c, F5 x能 理 解
5 L6 E3 m% X7 q% `$ W8 t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C! m' v% A/ o6 D) R" Y+ u% E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P3 n3 B5 K4 `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2 [5 U# Q7 [. l9 o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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