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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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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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O; u& k1 s: F: N$ ~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E+ B, ~, c) R/ m$ J
% u. C5 ^. C; `$ B/ w( J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6 q( j4 [- o; [+ r9 C: ]# M7 p+ e) h/ n- o. J
能 理 解 : f3 M0 t, K2 e- p6 ~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B/ I$ p" o% ^* p& e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7 E$ ?- S. D( A' W, [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8 U: n# F( P4 s0 r U& ]' x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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