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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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花 于 2008-10-14 21:59 发表 
; K6 j' v3 m/ L$ v: }5 I3.2 一旦被裁定违规,1周内在发生违规的板块内发过言的其所有马甲都将被公布,积分最高的ID以及其他没有被公布的马甲将被保留并承担处罚,其余被公布的马甲永久禁言(该人有权选择ID)。举例:猪刀及其马甲如花,一周 ...
( [ q3 w1 \) f& }呵呵 如花啊 你的逻辑太缜密了~:)
4 K$ r1 w/ u. B9 X, G' [8 g
# M* E8 i& w; m- l @6 ]一、 你看到修改以前的条款:, c" U' A( N3 e
3.4 使用马甲在站务讨论版块发布投诉贴,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本条款适用于08年10月7日(不含08年10月7日)以后注册的马甲。之前已注册的马甲不在此范围内。 C8 V. I# B' }4 Y- X
你不满意,于10-12 22:02发贴要求修改此条:请修改马甲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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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梦按你的要求于2008-10-13 20:24 发贴修改了此条:
/ a* r, V* i1 L, u" A4 h# x/ x 修改3.1和3.4/ z. K2 a( a( T1 K: ^# g
3.1、增加对主ID的解释:主ID是指其积分最高的ID。3.4、修改为:如非受到语言攻击,马甲不得在站务讨论版块发 布投诉贴,否则以一般违规计,按照3.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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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邱毅的投诉贴是在10月10日晚23:41发布,也就是在你要求修改3.4条之前已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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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w9 ^2 l5 ^3 j9 S' m- z四、 你用修改过的条款套用来说明以前的投诉是无效的。& v! p0 l, b- n) S; W( [# x
你认为你的要求新梦能答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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