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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niel_Wu 于 2008-6-7 04:30 发表 
; u/ J% Y2 O+ A8 r这些从前的日子都已远去,就没必要再深究了。; |) H4 Q7 B, j# q) c
关键是现在与未来。
$ |. ]& e8 I6 n/ z光听他们说是不行的,一般人往往容易被基督教貌似善良的外表所蒙蔽,忘记历史等于背叛,让我们看看过去基督教都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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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字军 ( a6 e& ]4 c3 y/ E9 o+ `
由1096年至1291年间,十字军东侵先後共8次,表面上是为宗教而战,实际上是一场由罗马教皇、西欧封建领主和城市富商向地中海地区发动侵略战争。第一次于1097年春在君士坦丁堡集近四万人,经小亚细亚向耶路撒冷进攻。十字军沿途抢夺、杀人放火,所到之处鸡犬不留。于1099年7月15日攻陷耶路撒冷,屠杀七万余人,血洗全城。第二次东侵由教皇尤金三世(Eugenius Ⅲ)集合7万骑士向东进军,因德、法之间的矛盾,拜占庭帝国不支持和指挥失当,沿途损失惨重,但最终以失败告终。第三次由德、法、英三国组成,但德皇在进攻拜占庭时阵亡、而法王因国内政治纠纷率部回国,英王在顽强抵抗下未能攻陷耶路撒冷,结束这次东侵。第四次东侵主要是攻击国力衰弱的拜占庭帝国,1202 年,法、德、意十字军由海路于威尼斯出发,于1204年4月攻陷君士坦丁堡,焚城掠夺达一星期之久,把能抢的抢走,抢不走的烧光,甚至挖掘坟墓,劫殉葬品,所有文物、艺术品、文献图书损失殆尽。经历四次组军后,普遍人民对十字军的神圣性怀疑,教会只有鼓吹儿童参战,于1212年集合两支年龄约十二岁的儿童十字军,二至三万德国儿童往热那亚途中因缺乏组织,无补给而溃散。沿途大部份死于饥饿、疾病,最后到达的因无人照顾,生活悲惨。最后一部份奔回故乡,一部份流落意大利。另一支法国儿童十字军的二万人,到达马赛港后被骗上七艘船,两艘在地中海遇风暴沉没,另五艘到亚历山大里亚後,全被卖作童奴。其后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215年组织第五次东侵,但在进军开罗途中遇到埃及人强列抵抗,于1221年与埃及签订和约而结束第五次东侵。1228年德皇组织第六次十字军,因教皇出兵攻占德皇在意大利南部的领土,德皇因此回师欧洲而结束。第七次是于1248年法王路易九世率兵进攻埃及,但于1250年兵败被俘,后得用重金赎回,第七次十字军东侵以失败告终。第八次东侵是路易九世为报兵败之仇,于1270年发动,因无人响应,独自领兵进攻突尼斯,但全军染上疫症,大量死亡,路易九世也死于疫病,残部回国。此後,教皇多次号召组织十字军,都未能实现,至此,十字军东侵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7 a+ ?- y+ a; G; T& f: H2.教会对「异端」的镇压8 t- M" m, S% j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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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阿尔比派(卡塔尔派)(Cathar)这一派信徒谴责世俗,自称是纯洁的。本是巴尔干半岛上的一个教派,他们反对神职人员称为“完人“,反对神职人员拥有财产,与当时罗马教会的神职人员的行为有强列冲突,但深得反对腐败的基层人民支持。1179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宣布阿尔比派为异端,动员西欧各国对异端的暴力镇压。阿尔比派在法国南部图卢兹郡受到贵族的同情,反对罗马教庭。1208年,教皇特使在图卢兹伯爵府中被杀,引发教皇讨伐阿尔比派,并宣布凡参加讨伐异端的十字军都不受国家法律约束,他们过去及将来所犯的罪都得到教会赦免,所欠的债不用付息。法国北部贵族垂涎南部的财富,纷纷加入。于1213年,阿尔比派遭到决定性的战败,十字军大肆屠杀劫掠法国南部。在他们攻入比塞埃城时,感到无法区别谁是异端份子,随军的教皇特使便指示说:「只管把他们统统杀光,让上帝去分辨谁是他的子民。」这次暴力镇压经历20年(1209-1229),许多富庶的城市化为废墟,田园荒废,经济破坏,阿尔比派及法国南部的贵族势力都被摧毁。$ Z4 {' z! J# c5 f9 ^2 F
) r$ d$ P, f# | 2.2韦尔多派。韦尔多(Pierre Valdes)本是里昂商人,效法基督过清贫生活,变卖家产,周济穷人。不久,赢得一班支持者,形成韦尔多派。他们只是主张赤贫,人人有权传教,反对教会神职人员腐化,散播于法国南部及意大利北部,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为笼络他们,曾准许他们活动。1179年,遭到教皇的谴责、并禁止他们自由传教。1184 年,在伐罗那宗教会议上,教皇卢修斯三世(Lucius Ⅲ)宣布罚绝韦尔多派,并迫使韦尔多派与罗马教会决裂,韦尔多派转为地下活动。其后韦尔多派发生意见分歧而分成两派,而教皇英诺森三世于1208年进一步分化韦尔多派,组织“公教穷人团“进行韦尔多派式的活动,使一些温和的韦尔多派归附罗马。最后于16世记汇入宗教改革活动,成为新教徒。
. I4 d) j# N( |* K3 [2 E8 f 2.3宗教裁判所
6 A8 @& W8 i' `8 D 异端被处火刑
' m+ B4 N' v, {1 f% s0 } 1220年,教皇洪诺留三世认为地方主教镇压异端不力,通令建立直属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设在修道院内,审讯秘密进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订的审讯条例:有两人作证,控告便能成立。证人如果撤回证词,就按异端同谋犯处理,被告如不认罪,可用刑。被告不仅自己认罪,还须检举同案犯和异端嫌疑犯。为异端辩护者应受罚绝。被告认罪之后,如果翻案,按异端处理。被判为异端者,没收其全部财产。宗教裁判所前后共经历约500年, 15世纪以后,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仅1483年至1820年,判处的异端份子达38万多人,被火刑处死的达10万余人。而仅仅在1480- 1488年间,被火刑处死的达8800人,受惩处者有96494人。 & w+ i5 ]% p0 x9 _% k8 b: p+ K
) |( J2 b' g5 e. ]+ s9 _3.参与非洲奴隶贸易0 M8 R; }) G0 p! U
奴隶贸易
/ Q, S0 F5 m. i. { 罗马天主教会在各地传播主要是通过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传教士进行。探险家船队为传教士提供必需物品及保护,而教会却提供特权给予协助传教的国家。早在1452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就授权葡萄牙国王阿方索征服和统治异教徒。并且宣称异教徒是神“赏给信徒的产业“。1454年教皇批准葡萄牙垄断非洲的奴隶贸易。1458年天主教传入冈比亚,1491年天主教传入刚果,葡萄牙人16世纪在西非海岸实行殖民统治和传教,使刚果成为葡萄牙的附庸和奴隶贩子的据点。传教士为掳掠来的黑奴施洗,然后一批批地押上船,他们便可获取洗礼费。7 M: w: C) p, O) m. d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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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教活动残杀异教徒
/ n( i6 U! P9 V7 L- { 无数异教徒和巫婆被烧死 :
' U' T, M' e6 @8 Z( ]2 J W3 O 传教活动在拉丁美洲是以野蛮屠杀式进行,而主要是西班牙政府及传教士参与。1526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下令,每支船队必须携带传教士同行,否则不准离港。根据传教士拉斯·卡萨斯(Bartolome Las de Casas)记载,西班牙征服者每征服一个地方便宣布一道命令,用最残酷的死刑和武力胁迫当地土著皈依基督教,并接受西班牙国王的统治,拒不服从者,立刻被屠杀。安的列斯岛原有三百万印第安人,1514年减至14000人,最后只剩下200人。1536年西班牙人抵达新格拉那达,传教士更欺骗当地居民说,西班牙人是“公正的太阳之子“,将向他们宣传道理。于是居民同意在太阳神庙内树起十字架。由于印第安人入教是被迫的,他们依然秘密崇拜自己的图腾及神像,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当地居民,1602年耶稣会会长提出建立印第安人宗教归化区,把逃往森林深处的印第安人进行思想改造。从1610年起,耶稣会在巴拉圭建立这种分开殖民征服者及当地居民的村庄,有十五万印第安人分别住在卅个归化区内,由传教士负责管理。印第安人只能听从传教士命令及从事沉重的种植及采矿活动,事实上,他们只是传教士的奴隶。1519年,西班牙殖民者征服了阿兹特克人的家乡墨西哥。他们欺骗阿兹特克国王说:「西班牙人的到来完全是为了传播基督教的光明。」不久便囚禁了国王,并假借他的名进行统治,残酷地屠杀反抗的墨西哥人。1524年教皇和西班牙国王联合派出十几名传教士到墨西哥传教,他们为酋长之子及印第安人洗礼。根据方济各会报告:1536年受洗者有500万,到1540年受洗者巳超过900万。17世纪,西班牙和法国(天主教)及英国和荷兰(基督教)争生恐后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当然,对土著居民实行种族灭绝政策,把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斥之为迷信这些统治方式并没有改变。( j; h# r8 }0 o% [" ?. v
: Y0 _4 I$ s0 ^( P5.对以色列民族长达2000年的迫害: n: z8 V7 r4 o( d1 T1 X
因为耶稣的缘故,天主教.基督教这些神的伪选民借口以色人杀害了耶稣,对神的真正选民以色列民族进行了长达两千年的残杀和迫害,几千万犹太人死于非命,基督教徒们振振有词地说这是罪的工价,这就是基督们所谓的仁爱和公正. - w9 X: R8 m6 \' X7 L& M. A
最后,假如有一天基督教的势力控制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呢?我想列举一些
5 L+ n8 e! V) n/ {. D! p7 }) ^& ? 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Thomas Dale)发 + Q8 S- L' \- `2 i
布的法律规定(摘自方.舟.子“美国不以基督教立国”):% m$ d" R( o% Y1 G+ ~( @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处以死刑。 9n4t0u/M'p6l8U:?, \& R5 X. _- G O- S# e; q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4o0[:{.e"d$y+{
: k* n( n4 M* A4 H" E* _; _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以死刑。
7 l/ e% y' s$ F/ s8 E1 ?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的原谅。
8 }1 K& ~4 f! T" j9 T) L/ w% N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监禁六个月。
( o+ e; s- _2 c8 F, E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处以死刑。 0 }1 z: b+ ^. ~! n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宗教信仰,如 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次拒绝,将被 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大家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吗?如果大多数人都没有了客观的善恶标准,这个世界将是极端危险的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应该反对基督教的原因。) X5 p8 i) t" F
以非洲酋长的一句话结尾:' f. W! ]5 ]7 v2 n) N
“一开始,我们手中有土地,他们(指传教士)手中有圣经,
1 f' k% b' U, `% C3 t5 q2 H S而现在,我们手中有圣经,他们手中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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