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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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 c7 Q$ `7 @" Z+ V& X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 8 G0 G" s' S: }8 _0 ?6 Y! p/ b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4 n V( D8 o, S0 f7 x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2 S1 }: _& B8 D% f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 0 k. k4 [4 T+ J; K; }- a. ^' d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 9 q; a3 e: a! S: F- R. Z, D$ k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 ]+ r; f% H+ J: R4 D& d2 C- L ) m; ?6 h/ S$ z J" [0 D4 w5 e' _: F8 N 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3 v- T# l4 w' Z0 D) k# K + l a. W# u3 |: i" U) X( N) k9 r( M2 j 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2 G1 l5 A! ^3 d( E5 `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L5 e8 C8 |5 B5 q: V1 a& c 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w2 C6 L( j5 n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 ' i* y, N( c5 |" F. B( w% Q2 g& o% M! F$ J% J0 B( A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z o5 A: D+ r/ ~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7 U+ j6 v0 g( v2 c1 [+ f 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5 s m* M0 o9 _! h @$ E3 \( e; B0 \' ~ $ `4 R6 o- i9 X+ e& W4 T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0 K% u7 M$ ? W+ `1 t3 h" W8 a: j8 F$ t. C7 ~/ @ 9 K) w, e" y' i+ G2 ^ @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 p* L* ~+ |* p5 E' b* W3 k + f3 V: S) v9 ]" J8 u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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