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案其实是一个民事案,所以对于两个当事人的信息公布得非常的少,就连两个人的名字Lola和 Eric都是化名。 但素,江湖传言,此案的男主就是魁北克亿万富翁,太阳马戏团的创立人Guy Laliberté,他不仅是经历上,年龄上都对的上号(就别提有一个法庭剪影里头那个经典的光头了)而且基于Guy Laliberté一贯行事的放浪不羁,我个人认为这个传言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2 G4 K; w3 ~3 c) B7 T
# I2 B) p8 F7 j既然都八到这里了,就干脆来八这个纯血屌丝逆袭的Guy Laliberté君吧,此人干过街头艺人:职业专精是吐火……,领过救济,穷到连一张床都米有。后来通过一个精明的头脑是极有创意的点子成功逆袭。 也是,谁会想得到把动物演员抽出来的马戏团能够如此成功呢?不过有条件的同学,我建议你一生中,一定要看一场Cirque du Soleil 的秀,具体是那一场无关,是非常震撼的体验。 Laliberté君有钱到什么程度呢?他在2009年的时候上太空旅游了,这个有比格的旅游地点花了他三千五百万美元,下来以后他说:这钱花得太TM值了。 * r. q( q7 c+ ?0 g' K%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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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Laliberté君真的就是罗拉案的男主的话,我也很能理解他的金钱观,在他这样的人眼里,钱其实不是问题,关键是花得值不值。
据法庭资料显示,罗拉在17岁的时候遇到了时年32岁的男方,(不要问我为什么男方没有因为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有关系而被抓,这个我也不知道)。两个前后一起生活了七年,其间罗拉非常想要结婚,但是男方一直拒绝,用他的话来说:他并不相信婚姻。 汗,为毛所有不想要结婚的男的都是一个调调呢? 7 b1 [1 i' ~0 I4 }3 `8 @+ z / Y8 e& }5 j: N9 U. f% S2 H) q% \罗拉女士,我建议你到书店去买一本“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畅销书,打开来,大声朗读书中第一章节的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看到了没,他不想要跟你结婚,是因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你! : G( M' I: }- N+ @
~6 `9 ]6 r3 j7 q% a & H0 H' S3 q4 p/ Y( u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应该是,如果传言属实,男主真的就是Laliberté的话,他尽管没有像现在这么有钱,但是当时也绝对是富甲一方了。作为一个商人来说,尽可能的不做亏本生意是生活的第一原则。 罗拉跟男方一起生了三个孩子,跟男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五年,在这七年里,罗拉从来没有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对男方的生意进行过帮助,甚至在七年中,男方无数次的出国进行商务旅行,罗拉一次都没有随行过。然后遭遇了七年之痒,在2001年的时候两个人分手了。 分手以后,男方同意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成年(这个具体数目不详,但是应该很可观,女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异议)但是他拒绝支付女方的配偶赡养费,也拒绝分割财产。 其实这个时候的罗拉女士也不过刚刚24岁而已,前男友已经决定抚养共同的孩子了,按常理说,她应该就此收手,趁着年轻赶紧重新开始。但素,我们的罗拉女士则没有这么想,她干了一个也许是绝大多数土生土长加拿大女孩都会干的事情:我要去告他!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 i% Z) s3 e D7 a0 p, f+ P' w* j' u3 U6 U: G
之前八了那么多有关事实婚姻和魁省有关不承认事实婚姻说的归根结底就是这个:在魁北克省,罗拉是无论如何拿不到钱的。 于是,她一审败诉,然后上诉,然后二审败诉,然后又上诉,最后一直上诉到了加拿大最高一级的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2 R& E, M; I0 L9 J4 n+ }! W
最后继续八卦一个本案疑似男主Laliberté的花边新闻。此人后来婚了!婚了!在拉斯维加斯娶了一个叫做 Claudia Barilla的模特。 % G: P! d* _; ^5 N. |" \; ^, ~2 L; [# i
如果所有的传言属实,那么让我们一起和罗拉女士在来读一读那个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