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會令更多純依賴加國的新移民。不用依賴的不會來。要不就是大量的逃、騙稅,然後大筆的追稅、查稅的麻煩和開支。加國的人口已經不能支撐她經濟增長所需的人口數目,再實行這個,肯定更難達標。+ T/ c# y3 Q5 P5 k9 [# C
應付如黎巴嫩撤僑等的問題,一是純以人道考慮,肉痛了就算了。二是向這些非居民的國民收取撤僑費用,屬居民的仍是免費。非居民國民在其另一國籍所屬國接受撤僑服務可以,但欠加國的費用也是應該。因為他們憑其雙重國籍所選擇的居留地所引至其個人的安危考慮,費用責任應該自負。$ v/ V% o) m1 E, E4 E4 F n. U: G
如果付不起的,那是另一人道考慮了,加國已經有 welfare 的安排。現在很多黎國的加籍僑民不是付不起,只是他們要獲取的是兩邊都是最好的,不少的黎裔加人已經回到黎巴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