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在波士顿上高中,住在一个韩国人的住宿家庭,每月费用$2300,包括住宿、饭费和接送上下学服务的费用。至今住了三个月,但已预付款总共$15500(住家要求预付一学年费用,分三次付清,目前已付了二次)。她三个月的费用总共应该$6900,所以等于目前已多付了$8600。最近侄女生病,须休学一年。我们住在纽约,打算明天接她离开波士顿住家回纽约,然后回国。我给住家发了几封email商量对于多付的$8600可否退给侄女$5000,剩下的$3600可作为罚金,而且说如果他们现在钱不够,可以分期退款。但住家不打算退一分钱,只说如果明年侄女回来继续住的话可以给一个月的credit,但又说住家费用可能涨。又说$2300已经是优惠的价格,原价是$3000/月。而且预付一年,不退余款是波士顿住家市场常规。其实以前我给侄女找的住家没有每月超过1000美金的,而且都是月付。侄女明年能否回来还不是确定的事,而且这个住家这样的态度也让人寒心,就是回来也不想在这家住了,所以他们给的这个所谓“credit"实在是没有指望的事,我们只想拿到退款。这个住家是侄女的韩国朋友介绍的,我一直不知详情。现在住家和侄女之间没有任何合同类东西,而且侄女付款全是现金,连收据都没有。唯一凭证是这两天我给住家发email,她回了一封,等于间接承认了这些事实。* N. k, O' u$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