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U/ X0 k6 e4 `( a 上个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联合国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为了方便来自其他国家的驾车人能够在另一个缔约方的领土上正常开车,公约制定了“国际驾照”的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提出的规格样式向准备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国际驾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简称IDP,或译为“国际驾驶许可”),其作用是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IDP起到官方翻译件的作用,它上面有多种语言,它使其他国家的警察和交通管理机构能够阅读驾车人的本国驾照。这种“国际驾照”被其他缔约方所承认,可以和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同时使用用来在其他缔约方境内临时驾车。7 w( E% P J" N# Z) z3 ]6 R) U
8 m, W, |* t; U' j) h y 约180个国家签署了上述公约。还有一些其他未签字的国家承认IDP可以在其境内使用。在1968年公约中,又进一步规定,缔约方承认国外驾车人在其领土上可以使用辅翻译件的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开车(如果驾照使用的语言相同,则不需要翻译件)。(68年公约41条第2款)
这些假“国际驾照”或者是中美洲某国俱乐部签发的,或者根本不写明是哪个国家签发的,而只是含混地说是“国际汽车协会”或“国际驾驶员俱乐部”签发的。这些假国际驾照根本得不到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各个缔约方的承认。1949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24条明确规定:“驾驶员的国际驾照由其居住国的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所授权的机构为其签发。”其居住国以外的国家为他签发的国际驾照没有效力。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也规定:“缔约方承认有效的、由另一个缔约方或其下属机构、或者另一缔约方所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2款)0 Y. w m/ e( J D/ I! V1 f
0 {1 {9 V' G7 |& Q; h 还规定:“......并不要求缔约方承认驾车人的居住国/地区之外的国家/地区为其签发的国际驾照。”(第41条第7款(b))9 p: Q. L; u6 Q& L+ s8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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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都要求驾车人的国际驾照必须是由驾驶员的本国签发的,不承认驾驶员的本国之外的国家为其签发的国际驾照。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所以中国不签发国际驾照。中国驾照持有人向国外“机构”购买的国际驾照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在这些国家使用。 3 N/ r/ [" d/ r6 \; y( a0 O3 o. N: F. Y: s# j
记住:没有任何一个“国际组织”有权签发国际驾照,包括联合国本身。在中国你所见到的互联网上出售的或各种公司出售的国际驾照全部是假的。 , V8 \+ g7 L# e# f M# p' b# G5 q0 O5 V
就和你花一千美元购买一个外国大学的博士文凭一样是无效的。 + e( k/ x+ E1 S5 Y. C' ]8 S5 \" s- f3 C7 U
而且根据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有些公司制造这种IDP并不触犯法律,但使用这种假文件却是违法的,可能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