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 t/ u% b* a2 l- c% [4 _* U4 n( r- b . t- \' k% ~3 s* I- u新年伊始,深圳市政府又拨出865万元向113名在深创业的“海归”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这是该市第六次向留学人员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已累计资助海归创业者2531万元,资助了6批299个项目。1 v m' y. E1 |5 ~: L
+ c& l' ]$ I. s. L" Z7 r e一般认为,“海归”可以带来新技术、新产品、新观念,以及新的企业模式和新的筹资渠道,因此,出于为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愿望,不仅是深圳,国内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吸引“海归”的各种优惠政策。比如,购车优惠、办企业提供前期贷款、简化开办程序、提供各种补贴等等。但在对“海归”予以优惠照顾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对其他人员的歧视。因为政府出台支持某一类群体创业的政策,就意味着不是对所有创业者的一视同仁,就意味着被优惠者抢占了先机,使其他创业者处于劣势地位,同时这种做法也违背市场经济的规则,不宜采用。7 x2 ~7 ~* A7 {* @+ \0 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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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竞争的市场创业环境中,政府一般除了可以扶持某些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品的事业之外,不应当出台任何特殊政策支持任何特殊群体创业,在强调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今天更应如此。因此,对“海归”发放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表面上看是为了吸引人才,其实体现出的却是在不同群体中制造了一种不公平、不平等。+ F3 ?- A+ a- J"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