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 a9 x& j& H" f+ ]2 y$ B% O7 y 不过,针对上述4份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草案,美国私募基金界提出了不少质疑。首先,各草案标榜的透明度对于成熟投资者没有多少意义,相反,一些披露要求将吓退许多不愿曝光身份的参与者(尤其是国外客户);其次,按照新的监管要求,私募投资诀窍可能被曝光和仿效,而合规成本会大增,一些小企业将因此更难获得私募资金支持;第三,注册未必意味着就能降低风险,世纪巨骗麦道夫恰恰是经证交会注册的投资顾问。0 ~. ?# k! I/ J- O" s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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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私募基金界的各利益团体,尤其是创投基金行业更力求使可能最终通过的法律版本对自己最为有利,将影响降至最低。但在另一方面,私募基金也不得不为脚步声渐近的变化有所准备,这些准备行为包括检讨或构建其合规架构、增设岗位及人手、减少或向客户披露利益冲突等。“虽然这四部法律草案能否通过仍存不确定性,最终条文和悬疑之处也有待辩论和推敲,但美国会不断加码私募基金监管的现实,却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私募基金以某种形式被纳入注册监管的变局或将来临。”郭雳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