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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6月4日为中国祷告日的点滴思考
E5 D( b/ Q6 M, p, t1 f/ W 惊读“华人基督徒关于六四20周年的宣告”一文,提出设立6月4日“为中国祷告日”,读罢甚感震撼与困惑。
/ D A, d* ^! }. \4 [! b# l& ? 之所以震撼,是这样一个本该具有普遍意义的日期选择,却人为地嵌上了特定的标签,丧失了广泛性,而变得狭隘。3 D. _2 E9 {1 x, c- F2 a' @3 F
之所以困惑,是这个宣告,究竟要告诉基督徒一个什么样的信息,其中大有为六四祷告就是为中国祷告之嫌。( F5 d( T# N& i+ X! _" |& d0 j
震撼也罢,困惑也罢,《宣告》一文刊登后,人们响应寥寥,更多的却是思考,这样一个《宣告》是来自于神的旨意吗?是广大华人基督徒的共同心愿吗?对华人教会和基督徒的建造有帮助吗?对中国宣教有推动作用吗?
) j7 a _$ x5 @6 _! u 不难看出《宣告》刻意将基督徒的正义与否与六四相连,《宣告》的写作背景和立意,是基于人们,尤其是六四之后出生的一代中国青少年,对“六四悲剧的记忆、控制和遗忘”,“丧失了作人起码当有的正直,诚实,仁爱与勇敢”。在这个背景下,发起人将6月4日设立为“为中国祷告日”,目的是唤醒人们不要忘记六四。$ c7 D% B# f! d/ a, b' @) u, n2 A" V3 s
于是,发起人呼吁“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不能再沉默!我们必须说出上帝要基督徒们发出的正义之声”。并假借上帝之名,传递给基督徒一个错误的信息,那就是忘记六四就是对上帝的犯罪。正如文中指责基督徒的“承认、并且求上帝赦免我们面对六四血案中所犯下的怯懦、麻木、伪善、隐瞒、遗忘和沉默的罪”。请问难道那些不了解六四的人就是犯罪吗?圣经的根据在那里?
" |6 A+ v c: W- a* y* C/ {实在是对《宣告》中的观点不能苟同,对《宣告》中的指责不能接受,这无疑伤害了广大华人基督徒情感。
) f1 q% O1 n7 |+ [' b 设立“为中国祷告日”这样的设想是值得肯定的,祷告是神赋予我们每个基督徒的恩典,是有负担的基督徒的自觉行为。为中国祷告涵盖了方方面面,教会和弟兄有不同的祷告负担。所以,设立一个基督徒公认的祷告日,应该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在明白神的美意的基础上,体现广大华人基督徒的共同愿望。所以选择6月4日作为“为中国祷告日”并不恰当。* |: n! _0 ?6 [; W3 \/ A
历史会还原真相,只要是出于神,而不是出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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