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几千年中华民族望子成龙的传统,与刚刚复兴的高考制度带来的应试教育和激烈竞争一拍即合,将我带入了那个学习成绩至高无上的年代。我度过了风光无限的小学六年,考入了市重点的数学特长班。由于同班同学都是佼佼者,我无法再靠小聪明混到好成绩,压力一天比一天大。我从一个活跃分子变成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每天都用自己单纯且幼稚的小脑子思考所谓“人生的意义”。对我来说,人生的意义显然不是好成绩、竞赛第一名或是随之而来的重点高中、重点大学及高薪工作。然而,我所接受的教育让我想不出人生还有什么其它意义。那个时候,我迷上了科幻小说,我太需要寻求一种解脱了。由于大部分科幻小说都在讨论人类的起源及去向,我便从那时候深信宇宙冥冥之中有一位主宰。每当难过的时候,会在日记里向他祈祷,我称呼他为“上帝”或“真主”,因为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两者的区别。所以,当我得知我将随母亲移民去加拿大的时候,我激动得当时就在日记里写道:“感谢上帝,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到了加拿大,很快就有人介绍我们去教会,我也很快地信主受洗了。那时候,我16岁。 6 M3 X* V8 K [% [3 ~) E6 Q; m! U$ X3 `. t" H
受洗的时候,我还并不明白重生得救的意义。来加拿大之后,生活之艰辛让我和母亲常常相对而泣,所谓“重新来过的机会”并不如想象的浪漫。信主受洗,很大程度上出于我对精神寄托的渴望。但是,感谢神,他并没有因 / I' H5 K$ D, @# @5 ?& 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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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而放弃我。在我之后的信仰旅程上,他一直耐心地等待我回到十字架上的耶稣面前。 $ ?$ ]; O" n) W2 U$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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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之后的五年里,我并没有认真地读过圣经,也极少因渴慕神而祷告,只有在发生重大变故手足无措的时候才想到向神求助。我不喜欢去教会,觉得牧师讲道生硬乏味;不喜欢参加团契,因为当时的教会里大部分同龄人都是第二代移民,和我少有共同语言。同时,我的思想受到一些后现代文学的影响,绝对真理及道德标准在我的意识中开始慢慢模糊。我在学校没有知心朋友,对前途没有明确方向,对家人无法真心理解,我慢慢地开始悲观、厌世。我相信有神,但他在我的头脑中从一个拯救我的神成了一个高高在上、不问世间冷暖、铁面审判的神。我无法说我爱他。我怕他,那一度使我有所寄托的信仰,反而成了我精神的枷锁。大多数时候,我刻意忽略这些形而上的问题,巧妙地将信仰和我的生活隔离开来,我的生活和非基督徒没有一点区别。说到永生,我真的不是很关心死后是否可以上天堂,我甚至悄悄觉得上帝用信他才能进天堂作为交换是颇为卑劣的。我一直坚称自己是基督徒,只是不愿意背叛我头脑中的上帝而已。这几年,我始终活在罪的捆绑之下。我自私、虚荣、欺骗、背信;不去爱别人,还反过来埋怨人情淡薄,始终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怜自哀,终日沉迷于流行音乐、动漫画和电影(还都是非法下载的)。我并不是不羡慕教会里那些虔诚的基督徒,他们的信心、平安和喜乐是我望尘莫及的。听到他们谈起神的恩典,我想,神何时才会这样眷顾我?听到他们的祷告,我想,我有一天也能这样发自内心的赞美主吗?他们身上仿佛有光环,无论是唱诗敬拜、查经祷告、交流分享,都让我羡慕不已。我不知道如何像他们一样,或者说,我并不确定自己真的希望像他们一样,去坚定地相信我已经快要放弃的上帝。很多时候,别人问我信仰带给我什么改变,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我也从不去向别人传福音。在非基督徒同学中,我反而落得“另类基督徒”、“不拉人入教的基督徒”等名号,我心里真不知道该自豪还是该悲哀。 7 L2 R- n; x' M5 V ]
; a# N9 T! t+ Y- M8 R. J7 p 这样的生活过了五年多,我的人生转捩点发生在大学第四年初,也就是我22岁生日之前。那之前的几个月,我的人生基本是荡到了谷底。我的祖父母在两个月内相继去世,失去亲人的伤痛让我心碎,更让我心碎的是,我并没有向他们传过福音!我学习却换来惨不忍睹的分数,苦心经营的感情却换来痛苦,志同道合的朋友也都自顾不暇,前途更是一片渺茫。我没有信心,没有方向,没有盼望。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我可以依靠的,也没有我可以为之努力的。人生的意义这个问题,又重新回到我的生命里,且是以极严峻的形态。我凭着自己的理性拼命地求证,希望可以找到上帝是存在的,以及他爱我的证据。那段日子,我没有食欲、脱发、抑郁、需要借助酒精才可以入睡,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希望可以真正找到神,希望他可以救我,因为我已经无法自救了。也是那段日子,我开始翻开封尘的圣经,找出其中关于爱的经文,反复诵读,希望我可以找到这样的爱。慈爱的神看到了我的苦境,听到了我的哀声,应允了我的呼求。 9 C- P& z" O' w! R
这位兄弟应该多读几本书,或者说多读几本不同宗教的书,再决定自己的信仰。7 C; L* k b8 z
老革命 发表于 2009-5-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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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跟我一起同屋的三个都是读书人,读了很多书,让我常常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没文化的人。卧谈的时候,从他们受益很多,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从他们知道圣经也是文学名著,于是在学校地摊上买了一本,五块钱,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的。可惜,没读完出埃及记,就放下了,后来送给了大学时一个要好的同学。再后来,出国了,再次接触圣经,这一次,入了门,信了耶稣。原来自己无意送了大学好友一个宝贝,他也是一个读书人,不知道他读懂那本圣经没有。现在最想的就是将来同学会的时候,给老同学老朋友讲讲圣经,传福音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