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4 16:26 发表 * q0 _3 l, N" n8 G9 o
关于媒体,关于版主权限等等,楼上所说,其实是个很好的理论探讨。感谢一下。不过还是交给下任执法版主吧。时间所限,兄弟我就不奉陪啦。 & C$ l7 N( A4 d; Z3 Q- q: G+ o1 G1 }0 z4 ~" N: j. i, b% i
需要解释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对别人的帖子评分。所以扣分是不能追究的。至 ...
8 i% D. O4 L0 ~; @) x) F ; u2 b7 ?! Q7 `我比较失望的是版主心态太高,看不到自己的不足,认为自己人的失误不足挂齿。 对网友的投诉忽略带过。实在是对不起自己给自己在网上贴得金。. l# X f. N! \* j; Q,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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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最后一遍,3个帖子在同一时间发出,执法版主从未给出警告,故“屡教不改”不符事实,也毫无礼貌。 请不要再做高姿态,令人不适。1 \7 ], Z* `8 u3 A4 x& L6 S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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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是减少威望? 不是版主操作? 恕我孤陋寡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