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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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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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6 r2 X3 W$ l3 j' O5 _6 V2 V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 w) H& M3 g7 F; ~2 I$ D) K. p, s3 z' F& J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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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1 n; U# Y7 S" n. v. @2 J能 理 解
, a* D, w9 [- ]' E" v8 Y7 g2 v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v; i8 t8 B$ y* W% B6 ~7 V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R- i0 {7 B. \7 \ s! t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9 r/ f, x5 L i; `2 {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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