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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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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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t- N/ |9 @; P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f4 \5 y! k7 M' P5 h. W,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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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q, e- l0 p; O& ]* R/ o* ^
2 C, e4 I8 U( A7 o5 V4 q能 理 解
. ~2 \6 U! R; u {, m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b( i: O- M6 g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0 G) G+ P( [" l; w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 F+ I- F" G. I; I5 J3 c k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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