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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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加拿大历险记 于 2007-6-10 07:27 发表 
1 q) d9 {$ @+ L, J; ^$ V) V# D: [请问敬爱的楼主啊, ! c6 X2 r6 J6 P1 K( T2 _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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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住房,一个出租房, 现在想卖出租房,但是听说要缴税。是不是一定要卖掉自住房,把出租房该成自住房,才不用缴税啊,有没有其他办法啊。。。困惑中。。。。。 . p3 A r$ n)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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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 o; l+ }$ t9 W! E/ W5 y1. 投资房地产增值是需要缴税滴。 3 D6 h0 a, v9 i1 I& \! t
2. 自住房买卖, 增值就不需要缴税, * J7 e9 T" K" \* w, p5 ~; T
3. 一个人同时不能拥有两间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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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_. R @0 W& D" j以3为列, 如果你同时拥有1自住与1出租房, 卖自住房不错是不用交该房的增值收益税。 问题是, 你要将出租房变为自住, 在转换的过程中,你要为该出租房作市场价格评估, 同时, 也因为转换过程而缴纳该出租房转换成自住房时的增值产生的税。7 o; W" e6 I& C j& u. V4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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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以上的说法为按足手续, 税务局的说法而定。 个人不是税务局调查员, 更不是会计师或地产买卖经纪, 很多人可以告诉你如何如何避开这些税, 也有什么人已经如此如此干了多少年没有问题。 个人不予置评。 给阁下的忠告是 " `/ o: V* d(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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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务局一般相信任何人报税方式, 爱怎么报就怎么报, 可是,他们也有权翻账7年前阁下报的税, 告诉你漏报或少报, 到时可以要求填补漏报的税, 罚款+利息. 责任自负。/ l& Y) T5 A. W7 b* B4 ~
; D& m" y. P; j7 `: |+ } o2. 最后决定权在税务局调查员。 如果自己没有作市场价格评估, 税务局会给你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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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 g# m* ]7 {$ ?' u3. 如果不服气,可以到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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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方案“包括让家人转换名下产业。 对于这种情况, 需要留意税务局的 " at arm's length" 条款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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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方法有的是,问题是, 一旦被调查起来,能否通过税务局调查员? 有什么东西可以为自己辩护。 以“其他人都这样做“的理由, 是没有办法为自己洗脱罪名滴。 每个案子个别情况也不一样, 有人因为拥有足够的证明能够用某种方式躲开, 有些人就没有那么幸运。 有些人做足准备, 有些人完全靠“赌“希望可以过关。 其中牵涉的因素太多太多, 不好一一在这里说明。 有机会出来聊聊天喝茶, 给你慢慢动脑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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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包括会计师都可以为你出很多注意, 出问题时, 税务局有机会要求对方指证阁下。 见过会计师在法院说“是对方要求我这么做“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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