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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圣经的文本和整体信息,来严谨地分析这个观点:“耶稣对恶人的宽容,却是对善人们最大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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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Q# n9 P. ~ C; _1 G这个观点是基于对几个关键神学概念的误解。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0 Y/ J# |6 Z$ E#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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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善人”与“恶人”的界定:所有人都需要悔改
! s4 M+ @ s$ t8 f" I这个批判的前提是存在一群完全无辜的“善人”和一群十恶不赦的“恶人”。然而,圣经的核心信息之一就是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罗马书 3:23)。- r) n0 v* I7 y
没有义人: 使徒保罗引用旧约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罗马书 3:10, 23)
+ V8 b3 }4 y1 K“善”的标准是神自己: 当一位青年财主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时,耶稣反问他:“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马可福音 10:18) 这句话不是在否认耶稣的神性,而是在抬高“善”的标准——真正的、绝对的善只存在于神自己里面。人的“善”往往是相对的、有瑕疵的。
- e9 ?; \* R: o% U0 F2 D6 C7 H N因此,从神的角度看,并不存在一个完全不需要神恩典的“善人”群体。所谓的“善人”可能是在行为上相对正直,但在动机、思想和内心深处,依然无法达到神绝对圣洁的标准。耶稣的宽容不是偏袒“恶人”,而是为 所有愿意悔改的人——包括那些行为上的“善人”和“恶人”——敞开了一扇恩典之门。) Z9 r2 f* ~) ^
; W& I8 w _7 r0 r2. 耶稣宽容的目的:呼召悔改,而非认可罪行
( k4 `! ^% R g耶稣对罪人的接纳,常常被误解为对罪的纵容。但事实恰恰相反。# a, n1 {' a* r# b% ]7 {
呼召罪人悔改: 耶稣明确地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马可福音 2:17) 这里的“义人”是讽刺那些自以为义的人(如法利赛人)。祂接近税吏、妓女等被社会视为“恶人”的人,目的是把他们从罪中拯救出来。他对行淫时被捉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约翰福音 8:11) 这里既有宽容(不定罪),也有明确的要求(不要再犯罪)。
9 d ~6 Z* Z" i# c% ^# x+ |给予悔改的机会: 神的本意是宽容,为的是给人留出悔改的时间。彼得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彼得后书 3:9) d3 r$ t& P1 ]+ N: z \
所以,耶稣的宽容是一种 策略性的、充满怜悯的等待,希望罪人利用这个机会回转,而不是在罪中灭亡。这非但不是残忍,反而是莫大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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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s2 _# ~7 o0 b3. 公义的最终实现:十字架与最终审判 [" t G; {( _, S- ?) a
批判者认为宽容意味着公义的缺失,但圣经揭示,公义并未被取消,而是通过一种更深刻的方式得到了满足。
' q h# T1 G: o6 o1 U. b十字架:公义与慈爱的交汇点: 这是基督教的核心。神的公义要求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马书 6:23),而神的慈爱又不愿罪人灭亡。这个两难在十字架上得到了解决:耶稣基督,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 (哥林多后书 5:21) 神没有简单地“放过”罪人,而是将罪的刑罚倾倒在祂自己的儿子身上。因此,对悔改的罪人的宽容,是建立在耶稣承担了终极“残忍”的代价之上的。神既是公义的(惩罚了罪),又是称信耶稣为义的(赦免了悔改者)。
4 z9 F: H, F* Y+ [最终的审判: 圣经明确教导,会有最终的审判。“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希伯来书 9:27) 耶稣的比喻中,如麦子与稗子的比喻(马太福音13:24-30),明确教导神允许善恶共存,但到了时候(末日),祂会进行彻底的分离。暂时的宽容不是为了永远的不公,而是为了给更多人得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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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善人”为何会觉得“残忍”?——葡萄园工人的比喻
( t: w4 b' c* n9 ]" f. ?3 `) Y }这个问题直接体现在耶稣讲的 “葡萄园工人的比喻” (马太福音 20:1-16) 中。那些清早入园、劳苦一天的人,看到最后才来工作的人竟拿到同样的工钱,就“埋怨家主”(代表神),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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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的回答是关键:
% g+ G& t$ J; s6 Y“朋友,我不亏负你……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马太福音 20:13-15)
( K2 ^+ ]$ }: Z$ {; Y7 \+ y0 u! i4 f这个比喻生动地描绘了人的公平观与神的恩典观的冲突:
/ l/ Z) y) R3 B$ R( G; I! e人的公平观: 基于行为和行为应得的报酬(行为主义)。
+ I2 c* `& e7 Q( y# W神的恩典观: 基于神的慈爱和主权,祂愿意慷慨地赐予所有人(无论是早信主的“老信徒”还是临终才悔改的“大罪人”)同样的救恩。
5 ~$ _8 R$ Y7 S* V, E那些自以为“善”的人,若因神对“恶人”的慷慨而“红了眼”,恰恰暴露了他们自己的“善”是建立在自我努力和比较之上,而非建立在感恩领受神的恩典之上。他们感到的“残忍”,其实是自己的骄傲和嫉妒在作祟,无法体会神渴望万人得救的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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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V5 R' |: M) h+ P“耶稣对恶人的宽容,却是对善人们最大的残忍”这一批判,是源于:# Y8 F* A& I0 f3 g7 M2 [% k( u
对人性的错误认知: 低估了罪的普遍性,高估了人的“善”。
& g7 {3 Q& p- E# \- q! z) T) k对宽容目的的误解: 将宽容等同于纵容,忽略了其呼召悔改的核心目的。
* K' u7 A1 Q/ U1 k) Z, z对公义实现的短视: 忽略了十字架作为公义代价的终极性,以及未来必然来临的最终审判。
7 t8 D' C; s$ c5 w对恩典本质的抵触: 用基于行为的公平观,去衡量基于主权的恩典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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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9 V: u" O圣经所呈现的图景是:神对一切信靠祂儿子的人施予同样白白的恩典。 这恩典对于谦卑承认自己需要救赎的“罪人”是极大的安慰;而对于那些倚靠自身“善行”、觉得神“欠”他们恩典的人,则成了一个绊脚石。因此,问题不在于神的宽容本身是残忍的,而在于我们以怎样的心态来面对这浩大无比的恩典。. K. T/ B5 J. P- P' s! N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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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真正的“善人”不是那些自以为义的人,而是那些认识到自己同样是蒙恩的罪人,并为神拯救其他罪人而一同欢喜的人。正如耶稣所说:“一个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 (路加福音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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