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8 z& e1 X1 L从2007年1月1日起,加拿大的父母用于孩子课外健身活动方面的费用可以用来抵税。这些健身活动包括:舞蹈班、柔道班或其它体育课程。这些课程需要开设8周或以上,每周1次。如果是夏令营课程,则需要是开设连续5天或以上。 . Z w, D2 B X/ i2 o4 u g+ s$ _6 U5 X! a* b7 |
根据新的规定,对于家庭中每一个16岁以下的孩子,家长最多可申报500加元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16岁以下的孩子,而两个孩子都参加了符合规定的健身课程。那么,家长在年终报税时最多可申报1000加元的相关费用。 + t. F' N( R( e1 q& n ! ]+ t. _- o, N# }" r. L4 t3 W加拿大财政部长 Jim Flaherty 在解释这一新的税务规定说,这一措施可以帮助家长减轻在孩子健身活动方面费用支出的负担,鼓励孩子参加课外健身活动,从而开始健康的人生。资料显示,同其它国家一样,加拿大小孩肥胖也有上升的趋势,引起人们对于相关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脏病等可能增加的关注。因为这些疾病会加重已经超荷的加拿大公共卫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