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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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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唐琬如 于 2006-7-31 18:09 发表: w$ c% a* ?( D4 Q( U
站在你的立场上觉得委屈也正常,但是你老公付钱也合理。因为他不和孩子住一起,就已经逃脱了一部分的责任,花点钱买个清静也是值得的。也许那个孩子和你们在一起那才惨呢,时不时虐待虐待后母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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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m: Y. N4 G离婚的时候能给的都给了他妈,孩子跟了爹,这是他最坚持的事情。0 G8 H" L9 E6 e O. p
离婚前,他妈把能掏的都掏空了,明知没什么油水了,便出了一高招,问我老公每个月要100刀。孩子搬去那里住是没多久之前的事情,她便继续她的手段,说孩子搬过来每个月要给200刀。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少,是么。却是终身制分期付款。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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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part time工,零用钱200及其他不固定的费用都向她爸要。唯一最大的开支是吃饭,是她妈由服务的餐厅带回来的饭菜。再细想下去,也许每天洗澡会产生水电费用吧。
( c% \6 d7 @9 j" l" R这样说好像很小心眼,但这样对一个收入很一般的家庭来说,是吃力的。1 d. E: F, \# H)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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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听到人家来要钱时的蛮恨,这口气很难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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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X7 x8 _2 _* J+ L1 R' R- f9 S[ 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鲨鱼 于 2006-7-31 19: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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