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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买方经纪为何拿不到这1.1万元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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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者: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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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4 E. s4 G; Q3 r近年来房市火热,买家和经纪之间的发生争议的事情也屡见报端。最容易令双方爆发争议的地方就是在双方签订买方代理协议(Buyer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简称BRA)时,一些买家和经纪之间因为BRA纠纷升级而闹上法庭。 + B% }3 p# ~+ ~' m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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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起案例,无论对买家还是房产经纪,都是很重要的一课: ' K, _/ w* s( M8 E" Q

6 D9 w" p7 o1 i% h- a. XKagemana夫妇打算在Milton买一幢房子,于是找到了Sutton Group经纪公司的巴巴尔(Sanjay Babbar)。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巴巴尔带着他们在市内看了好几处房子。 ; j& W2 m1 X/ {+ G

( j* P" W4 L, O/ |这对夫妇的效率挺高,不久后看中了Hood Terrace附近的一幢房屋,委托巴巴尔为他们的经纪人去下offer。在下offer之前,巴巴尔拿出了一份买方代理协议(BRA)让他们签。这份协议除了阐明经纪需要向买家尽到的义务之外,还包含着四大具有法律效应的条款和条件,包括:   D2 g5 h6 ~2 {0 I5 Q!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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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经纪为买家服务的时间,最短可以一天,最常可以六个月; 8 j; A4 J( ~$ `+ s$ 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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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范围:经纪会在哪个地区带买家看房; " U, [, r) e4 d8 J5 ~8 ?0 Q

; h& B0 q. ]' t: b# a4 }合作关系:买家和经纪之间是独家的合作关系,这表示在协议规定期限里只有此经纪能够代理买家,且不能更换; 4 e  }! u# K+ X- X9 G7 R

+ r0 w! U( D) f+ b0 _  P; {佣金分配方法:如果卖家拒绝支付买方经纪佣金(commission),则买方有责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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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  f3 k7 r( @! m6 a/ N  d$ A2 L1 r然而,Kagemana夫妇委托巴巴尔下的offer并没有被接受。于是绕过经纪,直接同建筑商协商,买下了房子。巴巴尔根据协议要求支付1.1万元的佣金,遭到了Kagemana夫妇的拒绝。 # ]: f: u, M  ^1 A- l' P7 o9 _  X6 D1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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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尔立刻向Oakville小额法庭提出诉讼。巴巴尔在庭上声明中说,他曾花上两三个小时和Kagemana夫妇详细解释,然后签署了BRA;而Kagemana夫妇则申辩说,巴巴尔只和他们待上了几分钟,就急着离开,因为要赶着去下另一个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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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gemana夫妇通过他们的律师马歇尔(Paul Marshall)还表示,他们从头到尾都不太明白自己签的协议里面都有什么,还以为就是同意委托巴巴尔下offer的文件。在offer被拒后,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先前的协议自动失效了,却没想到它的时间范围有6个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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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此案的汤普森法官经过双方的陈述,最终接纳了Kagemana夫妇的说法。事实上,由于协议是晚上签的, Kagemana太太急着哄孩子上床睡觉,所以大多数时间并没有参与协商。大多数审阅协议条款的工作,都是由他丈夫完成的。 # z9 U1 J& ^* r' F) H6 N/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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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普森法官裁定:鉴于买方在签署合同时,并没有清楚理解条款的含义,完全误解了其中的意思,所以拒绝经纪人巴巴尔提出的获得佣金的要求。 ! B, V1 r) F! ~8 @4 z

$ r4 Z6 e3 {5 \' J* N' s本地法律专家评论道,这起案件其实没有赢家——Kagemana夫妇虽然赢了,但是赔上了三年的时间,以及不菲的律师费,而经纪人巴巴尔也损失了很多时间,双方都被案子弄得疲惫不堪。其实,只要在签协议前多做一些准备工作,便可以有效地避免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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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W8 Q/ p8 D; K5 ~3 a- X对买家来说,如果想买方经纪只忠于你一人,可以考虑签署“买家代理协议”(Buyer Agency Agreement),但是签署之后不要再用其它经纪的服务,并拒绝支付佣金。此外,买家也要知道,你完全可以和经纪就协议的条款进行协商。例如,如果你想让此协议应用于二手房,而不是新房,或者特定的某种类型的房屋(独立屋、半独立屋、镇屋等等),就可以将它写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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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N1 }% r9 p1 r* m- J对经纪来说,在签署“买家代理协议”之前一定要确认买家清晰地了解其中要表达的意思。在敲定重要的条款时,不要只顾自己说,而要及时注意买家的反馈,尽量让他们来主导沟通。不要多加催促,留给买家一份协议副本,让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斟酌。不要太相信双方的记忆力,在协商、讨论的过程中,时刻留心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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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都清楚地了解了“买家代理协议”中的意思,便可以有效地避免一场不必要的官司,并节约大量的时间和打官司的花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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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地产局的主席Bill Johnston说道:“这样的故事并不鲜见,我也曾听说几起。但一见面就签一份长达6个月的协议是有一些太离谱了。”他说他作为一名律师和房产经纪人,他深知不正确地使用买家协议会导致很多的混乱和纠纷。因此他劝诫买家们不要盲目地签署买家合同,签署前仔细询问个中条款。不要把时间定得太长,可以签10天的试用期,如果彼此合作顺利再签一份时间长一些的协议。更不要把涵盖的区域设定得太宽。他再次强调,在安大略省,和经纪签署独家合作关系的文件是非正当的。 ; q, _# v' L6 l' B1 x+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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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买卖房子来说,首先应该弄清该地产经纪到底是买方的经纪还是卖方的经纪。如果你是买方,带你看房的有可能是卖方经纪,他的法律责任是维护卖方的最大利益,而不是你的。其次,当你与你的地产经纪签订代理协议时,你应当要求他明确解释你们之间的代理关系。签字之前要仔细阅读协议全文,并要求留一份复印件。如果你希望和地产经纪只就某一栋房产,某一个特定的Offer签订代理协议,在签字前要确保协议上写明了商定的内容。在合同有效期限和有效地域空白时,即使双方说好,也不可以随便签字,因为空口无凭。任何时候,凡是有你签字的文件,要留一份复印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代理协议的有效时限。如果双方约定没有期限,某一个Offer未成,双方代理关系立即解除。如果双方同意在有效期间解除协议,双方需要签订解除代理关系的文件称作Mutual Release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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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0 o# _' u4 k2 v6 i5 r% i) `一旦买家和经纪人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BRA),就不能随意退出合约。买家唯有等到BRA期满,否则就会遇上官司。举个例子,假如你和某位经纪签署了BRA,在合约有效期内你又找了另一个经纪买房。房子成交后,你的第一个经纪有权从卖家处收取佣金,而你可能会被第二名经纪控告。正因如此,买家在和经纪人签订BRA时一定要万分谨慎。著名经纪人Ken Wilder说道:“BRA的条款和MLS合约不同,BRA的条款是可以修改的。买家在和经纪人签署BRA时,可以加入一些条款,也可以删除一些条款。在经纪人同意的情况下,你可以将合约的有效期缩短一些。比如说一个月甚至10天,总之不要超过3个月。也可以把合约规定得更细一些,比如说限定到某个房型或是某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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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6 x7 Q3 Z! Q假如在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后,一定要退出合约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房地产专栏作家Ellen Roseman这样给他的读者支招:因为协议是和经纪公司之间签订,买家可以和经纪公司协商,表示不满意某经纪的服务,所以要取消合约。一般情况下,经纪公司会提议在公司内另找经纪替换,直到合约期满为止。这样的方法可以考虑。但如果买家对这家经纪公司失望透顶,不想再拖下去,也可以走一个“辣招”。买家可以和经纪公司说,某经纪没有向你妥善解释他的权责,也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令你受到损失,你要将此事件报知安河房地产议会(RECO)。Ken Wilder称:“这样的话,对方立场通常都会放软,大多数的经纪公司都知道他们很少向客户清楚解释BRA,也不想业务受到监管机构的注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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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 T/ g0 ^5 @  x虽然这是不失为一个可以快速解约的招数,但假如可以防患于未然,又何必一定要将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因此对于买家来说,特别是初次置业、毫无购房经验的新买家来说,在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前,一定要经纪人清楚解释里面每一条规定的含义。尽可能的将协议的内容具体化,有效期不要超过3个月。多伦多地产局特别制作一个网站:www.BRAfirst.ca,里面有详细关于BRA的介绍。买家不妨仔细浏览该网站,确保自己在签约前有一定的概念理解,否则太过被动,很容易就被某些不良经纪人给“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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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以后买房子前要和经纪人签好协议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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