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87)  鸡蛋( 1)
|
charlene-david 发表于 2012-3-20 23:59 
& W- C6 G+ ?2 ^. w6 r买了每天5刀的保险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全面负责? 是否条条框框太多, 限制太多, 上当的人多? !& u3 j( ?. F# P1 f+ b
& a6 c6 M, v$ [0 j精打,那 ...
7 U/ i- Z, H( X0 h+ ^; p保险保险, 危险时候得以保护自己。 至于受保条例,本身需要取决于投什么,保什么。
. L7 X3 Y) `# f! g- c7 e2 [/ f4 R1 L$ \/ {. `" C+ c
保险属于两方合约,大家受法律约束。 对法律认知, 清楚知道什么条件下, 以公平,公正的态度, 实行双赢, 各取所需。 如果觉得付了一方的钱,自己就是上帝,不管对方是否得以经营下去, 一定要让对方无法存活, 以自己为中心, 那么肯定是no.... 1 w* G1 {/ a) A3 X
- s' g! L7 I& o: l举例, 没多久前有人牙疼后在网上问什么保险买了可以马上看牙? 言下之意是买10刀后赶紧得以得回100刀的理赔。 这种近乎以自我为中心的观点是否对大家公平公正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由自己经营一家公司,你是否因为客户是上帝就要赔本来满足? 8 y9 p; f$ a7 \) b
保险的性质属于第三产业, 与卖一般的货品不一样, 是不可触摸的东西,是一种服务。但服务本身也有其经营成本, 很多人往往因为看不到, 也就认为保险是稳赚不赔,所以应该对得住自己而多拿。
1 i# R8 H* V) B, ^) v& J# i( ^3 ]
以汽车保险为例, 如果每个人都盼望着小事故就得到很多理赔, 那么就没有道理要求保费低廉,保险公司无法经营。每样东西都有其成本,也要确保都有其生存空间。这就是为何要有法律, 以立法, 司法与执法来保护各方利益。 保险公司在某一定程度下,并存着执法的态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因为市场竞争需要降低保费来吸引客户,在订立的条件下批准或拒绝理赔,但也以法院最后的司法权来维护公众的利益。 N, l3 l# g2 ^. O1 q" j. P
. o' f$ Z% N1 S( l. N3 |
至于问题是否该买保险的答案是,取决于自己态度。 风险是否该自己承担还是找人帮自己分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