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意到“埃德蒙顿中文网用户名和签名的管理规定”产生于整个规则系统之前,在此之前是否存在一些与之配套的管理规定或者管理授权,我们并不知悉,但是,在规则系统产生以后,其他与之配套的规则显然已经不再有 ...$ W c2 ]7 b3 N, q' P$ M. G5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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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面说的处置,只有“告知”,适用于签名,那,如果告知以后继续坚持违规怎么办呢?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3-1 10:16 编辑 ! L" N, S. f D+ Z, f! \/ p
你后面说的处置,只有“告知”,适用于签名,那,如果告知以后继续坚持违规怎么办呢? 1 ~# a. |$ I- w8 P9 F" z. I* _扁舟 发表于 2011-3-1 09:53
/ c( J. X: r/ k& ? D [+ _# W" h我是这样理解的:原来的规则里,执法版主只能严格按照规则授权依据裁决结果进行ID操作,其他版主(包括执法版主兼任的站务版主)如没有管理员特别许可并且不是处理广告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没有ID操作权限,所以只能按照版主职责第8条规定进行帖子操作,如果觉得问题严重,应该向管理员汇报,由管理员处理,或者在获得管理员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ID操作。5 h3 ^- q1 s3 q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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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解对现在和将来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当我们讨论过去的情况的时候,我觉得这个理解还是合理的。 6 x4 t3 n5 M J1 o 9 H M" r( v+ a6 ]% C+ o2 p/ S当然,如果没有几位版主表态在新规则出台前严格按照旧规则做,这个“冤”也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