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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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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754)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要过年啦。- o, H. s+ D' [- `2 |

% L' W. O' b5 l看到这里这么热闹,就想起兄弟以往在这里做版主的日子,风风雨雨的,那一阵子感觉老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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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不是我喜欢和稀泥。我有我的原则,而且我对我的原则向来是非常坚持,虽然我的原则大家也不一定就认同。可是,在这里,在今天,我还是要说,算了吧,就这样忘了吧,也该为这个社区为这个网站想想未来。
0 q  I! V+ L$ I! b9 a, Y
1 i5 V2 x/ v" ~/ h' o我对于这个网站这么多年始终抱有很深厚的感情,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根本不把这张网视作一个网站,而是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是一个爱城华人聊天、沟通、交流、交换信息、互相帮助、聚会活动、浅斟低唱的平台和场所。这里是我的一个大家庭,这里的人都是我或远或近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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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每次看到吵架的时候就很烦,尤其是如果双方我都认识的话我就更烦,我就恨不得过去照着屁股各打五十大板。就拿这次说,我是见过扁舟的,还见过好几次。紫光我没有见过,但是今晚上和我一起打羽毛球的大姐说她见过,当时是在领事馆过来办公的时候在华人社区服务中心帮忙,如此说来非但是热心人,至少也算是我朋友的朋友了。两个人吵成这个样子,老杨出面劝架都不成,真的是非常让我堵心。2 v; a, h. e3 r1 \: o
" Y7 w* ~5 o8 {2 ~
说起打羽毛球来,我要非常感谢Franksoccer。是他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和好几个曾经和我有过争吵的朋友,至少又能够聚在一起,打打球,聊聊天,慢慢地消除误会,恢复到一种诚恳的、平和的、互助的状态中。如果这一次紫光和扁舟当真吵翻了,我希望他们有机会和好,真的意义上和好。/ J$ W5 x3 d4 I8 [2 }  N9 {$ K

5 b1 h; y% K2 J& h. }8 r& b6 K我还是那句话:在这个地方吵架,哪里有什么谁对谁错。还不如一股脑把所有引发争吵的帖子,以及由此而衍生出的所有诸如此类的规则,统统删除,谁再来吵,就再删谁的帖子。普通网友的吵架贴版主删,版主的吵架贴超版删,超版的吵架贴值班超版或者管理员删。删贴的同时送鸡蛋,也算是生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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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D7 G6 q2 g0 I: x混沌本来是快乐的,倏忽要给他开七窍,七日而混沌死,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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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一句:我一直觉得当超级版主虽然好,却也并没有那么要紧,实在不当,估计生计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想来扁舟版主也是作如是想。很多超级版主现在都难得露一次面,当真撤了也就撤了。但是如果是被弹劾下去的,那情形却又不同。或者这个朋友就此就从这个网站消失,我也能够理解,而这是我所不愿意看到,也坚决不能支持的。) f2 W/ M1 e" x: r% A/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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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大型搬家
鲜花(86) 鸡蛋(3)
发表于 2011-1-29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过年啦。
5 q3 n6 t3 g2 q! u3 _0 K
+ Y! o8 [# s! o; G/ c1 P: L$ C看到这里这么热闹,就想起兄弟以往在这里做版主的日子,风风雨雨的,那一阵子感觉老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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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真不是我喜欢和稀泥。我有我的原则,而且我对我的原则向来是非常坚持,虽然我的原则大家也不一定就 ...
, e$ \, ~' w0 M. ^/ p云山水月 发表于 2011-1-29 02:19
1 _) p3 O( o/ }$ B
往事不要再提
鲜花(7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 ^6 x+ p" J/ u0 B; [* Y2 F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新年快乐
! I" C. [( C5 w" ~新年快乐, c- I; e, d4 p3 O  ^) U
新年快乐
鲜花(54) 鸡蛋(1)
发表于 2011-1-30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吵架 我没看到过。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云费心了,谢谢!
6 Z! F8 P' z% ]( H7 N, d4 V- b一个人可交不可交,这个时候看的最清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3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你们都把上网这点事太当真了,杯具。( }- ~, a; A. G6 t. R7 {
我跟扁大师之间实在是在下棋,纯娱乐,看到这个的人不多。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把上网这点事太当真了,杯具。
- |" h, d9 Q, x' t我跟扁大师之间实在是在下棋,纯娱乐,看到这个的人不多。
& G  M4 o, ~" S4 \& K2 d紫光 发表于 2011-1-30 15:07
1 d  k; b. f- b

9 s* \, y+ B! e  r1 e- M呵呵,让你说对了:“吵完了,紫光还是紫光,扁舟还是扁舟,三思还是三思”先见之明让人佩服。先是一笑了之,想起来好玩再哈哈大笑,还是朋友。这是“纯娱乐”这个目的的必然结果6 Z- n4 ]$ y3 i$ \2 T4 P0 |! j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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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有点什么目的,想踩别人求崇拜,恐怕要失望了。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3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呵呵,让你说对了:“吵完了,紫光还是紫光,扁舟还是扁舟,三思还是三思”先见之明让人佩服。先是一笑了之,想起来好玩再哈哈大笑,还是朋友。这是“纯娱乐”这个目的的必然结果
* f( m  r! g* N, ]- C1 O- P+ T
( ^# ?2 x: o( h( e5 K, G& ~要是真有点什么目的,想踩别 ...0 q" g" a: @: p! b7 D* E& ]& l
扁舟 发表于 2011-1-30 15:22

8 g) r3 q$ J* c0 U9 T( V% A) z$ q2 S各位看官,我事先没有跟扁大师打过电话,先申明一下。
& n) q  p0 U8 D; r5 _  \) O& D3 T6 p来,扁大师抱一个,这才是心有灵西。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君子和小人,永远不可能同路,更何况是真君子和伪君子,NOTHING IN COMMON!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看官,我事先没有跟扁大师打过电话,先申明一下。
) a9 y9 [0 \+ V3 X& U2 Q; W来,扁大师抱一个,这才是心有灵西。
* J" Q; u+ a2 N5 m- x紫光 发表于 2011-1-30 15:35

$ n. v# Y5 f* q$ h' q# W0 q1 [$ }9 P7 q6 R  y9 y/ ~
对了,就要当法官了,要不要树立一下形象呀?树一个“只要我在这个位子一天,就要对得起这个帽子”的高大形象。大哥用肩膀托着你,把哥踩成岳不群也没关系。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和小人,永远不可能同路,更何况是真君子和伪君子,NOTHING IN COMMON!; j& i  T3 A7 I$ f4 Y
sumash 发表于 2011-1-30 15:41

9 C2 y( v: p/ v* ^# t: S都请多少遍罪了,还生气呢?你生气我理解& m3 c8 {* m7 v+ {1 y# h
可是,有人网上交流多年,网下也有来往,我再罪大恶极踩我的也不应该是他。可偏偏就他踩我最来劲儿,就为给自己树立个高大形象,这种人算不算伪君子呢?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这种人,就算现在和你一条战线,将来你也得防着点儿!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3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对了,就要当法官了,要不要树立一下形象呀?树一个“只要我在这个位子一天,就要对得起这个帽子”的高大形象。大哥用肩膀托着你,把哥踩成岳不群也没关系。
, m- r% N# e7 d扁舟 发表于 2011-1-30 15:43
. d  }+ z: }2 L8 ?
不要,正义在我心里比法律大,这就是我准备做的。即使被弹劾,弹劾好了。
. \7 h! Y% L# i  h8 m
' |$ o: |8 E" ?& C' ?3 o( d举个例子,瑞士的一架飞机因为空管的失误失事了,机上全部人员死亡其中有俄罗斯的除父亲以外的一家人。但是法律最后没有惩罚这个空管,而且他拒绝道歉,只是失去了工作。最后这个俄罗斯丈夫和父亲用自己的方式惩罚了这个空管,他手刃了仇人。4 L! A: h& R" B3 m5 W
如果按照法律,他应该被判终身监禁,不过他最后只被判8年监禁,而且实际服刑不到4年。
8 R* x- N, m/ z. U, E相关链接:http://news.sohu.com/20080211/n255117424.shtml2 q2 e' B% K8 g7 ]
所以,并非是法不容情,这只是一种曲解。
大型搬家
鲜花(754)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希望到这里就告一段落吧。
) m3 d- ]( x% Z
. b% y* y& e: r, W坚决支持紫光出任新一任执法版主。支持正义高过法条的信念。但是这个东西在操作过程中是有说道的,希望紫光能够充分展示大家的风范:正义要坚持,法条也要尊重。如此则多谢了。
# T  a% B2 \5 `2 L5 W, n! D
/ Q- u0 @& F* H. R还是有些话要说给扁大师:甭管别人怎么骂你,只要你还站在超版这个位置上,就放开心胸,不要去起诉了。我支持你删帖子,但是反对你起诉,虽然在起诉的那一瞬间,你也只是一个普通网友。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14# 紫光   a$ C( z+ M5 }$ z) w3 o& S
几个疑问:1 K& b8 |3 G: w- Z- V
1、“如果按照法律,,他应该被判终身监禁”。请问这是谁的结论?我记得的是,原告律师提出的刑期要求是20年,而不是终身监禁。: h9 ]+ A  e( {# k: V, @
2、我记得判处8年是因为被告行凶时的精神状态,而不是因为法庭没有按照法律行事。另外一种说法是因为瑞士当局受到了俄罗斯的压力,对此我想很可能只是国内的习惯思维而已。
# L. N1 |* t% e" j3、被告服刑短于刑期,是因为表现良好而被假释,这是很普遍的情况,完全是在法规之内的事情。7 q6 B% t# ]0 x) ]4 V6 H! ]7 l/ S
总之,我认为这个案子并没有体现出所谓的法律让位于情的地方。至于正义,这个世界真有谁是正义的化身?能够完全代表正义?怀疑ing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不要,正义在我心里比法律大,这就是我准备做的。即使被弹劾,弹劾好了。   O; f# m" J& x

/ d/ @+ w4 |# _5 J7 V举个例子,瑞士的一架飞机因为空管的失误失事了,机上全部人员死亡其中有俄罗斯的除父亲以外的一家人。但是法律最后没有惩罚 ..." x4 v! x5 y# t7 z8 t4 |
紫光 发表于 2011-1-30 15:58
$ q8 W$ P  y7 P  z# e5 r
衷心希望你所言的正义是程序正义。
鲜花(158) 鸡蛋(19)
发表于 2011-1-3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和小人,永远不可能同路,更何况是真君子和伪君子,NOTHING IN COMMON!# u) |8 V; @4 V* ^/ f& ~* [
sumash 发表于 2011-1-30 15:41
$ ^/ p' U9 E3 }3 |6 R: S! V- i) G& c

+ l- E2 q- V) Y4 P小丫头,还是年轻啊。
# n6 L$ ?0 b5 q4 d3 H/ \你再过,再过。。。20年,回头想想神马都是浮云!
鲜花(754)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衷心希望你所言的正义是程序正义。! ^& \; p, O3 c$ c4 S; _4 S
sjtumri 发表于 2011-1-30 23:59

4 F9 K3 Y7 G$ G. B嗬嗬,讨论进入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层面啦,深刻深刻,精彩精彩!
  y: J$ S, c" s# W
8 o- z" u5 a, W9 E* J7 {正义其实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所以我才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么。成王败寇,按照清廷的正义孙中山这样罪大恶极的人要被送上断头台的。站在国民党政府的角度,共匪也是站在正义的对立面的:他们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危害国家安全。1 J0 j: t( V, ?- t4 E0 f. F$ q3 }& [9 i
1 e8 ~: H) W  U, `
记得兄弟当年学法理学的时候,曾经有探讨,说,一群人困在沙漠里,没有和外界的通讯手段,断水断粮,眼见就要全体死翘翘,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杀死其中一人,食其肉,饮其血,使得剩余的人生还。当这些人生还时,是否应该被投入监狱,至少提议这样做的人,是否应以杀人罪论处?  n" D! e6 l% D/ e) _

, C: e0 n1 J9 c9 p6 ~6 Y又有争论,问希特勒的法律,算不算法律?! C! n% R, k' z* ?, \
5 f! f( R! i8 G8 W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 U6 x7 c; Z" [4 @/ T9 r0 ~: E& n. G. W- Q6 A2 k
所以说,这种事情,差不多就完了。正义要有,正义也不可拘泥。
" \+ J! ?4 W1 o& o$ v7 R' t1 y0 K' X3 ^. j2 {
如果最后维持正义的结果,是在网上或者在现实中撕裂了本可以团结的群体,让兄弟手足结下梁子甚至是仇恨的伤痕,这种正义倒是不要也罢。规矩的存在,要以爱城华人的团结为大背景和大前提,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正义。紫光兄有他所理解的正义,和兄弟我这个不必相同。但是只要是出以公心,总可以问心无愧,能这样,也就很好了。
鲜花(3323) 鸡蛋(28)
发表于 2011-1-3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3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嗬嗬,讨论进入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层面啦,深刻深刻,精彩精彩!) s: W2 B+ \$ r, Z3 @9 {
- {$ [9 ~- x5 @* C8 a. m  v( w9 \/ A
正义其实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所以我才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么。成王败寇,按照清廷的正义孙中山这样罪大恶极的人要被送上断头台的。 ...  A4 z' v+ o7 [) Y! \
云山水月 发表于 2011-1-31 00:15
% V! F7 `/ a6 _' J0 y
谢谢云老板支持。
( b/ ?2 o8 t; x& f, B所谓正义,都是相对而言,拿最近的几件事做个例子。
8 l8 a% a3 a" q# A6 u4 c5 g很明显,时尚的姐妹们别骗了,发了一个申讨的帖子,在大家帮助下,事情解决了,本来是件皆大欢喜之事。8 ^* L( Y8 @/ t
结果扁大师处于游戏的目的,来了一个琢磨,继而因为轻微的语言攻击连续投诉了三位网友使事情变得万众瞩目了起来,把一件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 f5 N' z+ h3 R+ T8 H3 l
虽说从一开始我就看出阿扁的游戏心态,所以很配合的认真拍他的砖头,但是他连续投诉,我的确没想到,其实这个时候,我如果是执法官,我会让事情冷一冷,迟一点再接这个案子,即使要接也是先用短信跟当事人沟通之后。
0 n, _" B( ]- s因为这件事的本质是:% v3 t7 X5 ~. c* O$ c3 w4 z( h$ G& y
1、苏马和申述骗子本身没有错误
& z* F5 n, C. G' G* U* G- @1 c2、扁舟认为大家群殴出来说话也是出于好心,只不过有点老糊涂。 1 A2 d7 p; _3 i7 p" V3 ^4 `
所以应该可以在事情恶化以前尽量化解。
) |% w8 q! f6 x# R" Z$ k( s# [- R& o) V, w& T7 g8 w& V8 a
但是,对于吉普车对峨嵋峰的投诉,我认为应该从快、因为大家都可以看到,这已经不是辩论中使用过激言辞的问题,而是赤裸裸的骂人了。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1-31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而且我个人始终认为,在正常的辩论中,对于个别的过激言辞太在意没有必要。
$ B# @* t5 ^. k如果不是直接的谩骂,应该宽容一点。
鲜花(60)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衷心希望你所言的正义是程序正义。. @5 c1 _! q/ K. N, w5 G. r. h. m! W
sjtumri 发表于 2011-1-30 23:59
" e6 ?  w7 D- t. D2 n

8 ?' @2 D6 N/ H: \/ B2 F0 O正义比法律大,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情比法大"
鲜花(3323) 鸡蛋(28)
发表于 2011-1-3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论坛最近有点突尼斯化。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觉得论坛最近有点突尼斯化。: [& V8 H$ t$ e3 p& D; @
浪里黑条 发表于 2011-1-31 11:13
/ q, F0 e9 X$ f9 L

& v  D; h; o; O) I, Y5 [哪个摆摊的引火烧身啦?城管都对他干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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