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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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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Q1 }/ w& M0 y1 x! j. L

* J2 ^* z; u, x9 x, _! i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 W* R" Z* `* z2 C% s5 ?$ c; M
8 c; E) g1 S1 E2 Q9 v9 s5 }# o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H/ A5 A( E1 S; Y/ S8 N2 X& @"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I3 e% e8 ]1 d" ~4 c& \) d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2 X9 o( ~! M; [" J+ @0 t; w+ }% I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A4 X- S( d3 N6 I/ H. q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m8 F, B+ g. A: Y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 Y2 h4 a* d- X: ~* h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 c! G  ]- o+ O& d# ^
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1 N8 c1 v. C2 |0 C5 p/ N9 |
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
$ y9 f! |. _7 |( A+ _- A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
6 O3 n; `5 I0 m2 G" ^# b3 @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9 \$ h6 O: P( ~
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4 }% i  h+ {) E3 Z4 Y3 D2 k- Z* l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1 ]* K6 O; O+ y7 M( o* H/ l% V5 b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3 w, C6 P( V% s  m4 g) t
; f5 m# ?  |( p( r, b9 c4 g- f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3 M9 d% P" w' M: _) p0 I

# P9 F/ D" j( g, b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 |6 K  S: g1 B# w7 v2 a1 U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3 n+ b& g  w- N6 Q
" p# H0 |2 \  t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 G! k5 i! f6 @: h& f
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9 W. Q1 I2 D2 |4 Q'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O# v: A, c" Y2 [# D8 Y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8 _  ]7 u! t7 |7 h4 e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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