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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斑竹。我和肇事者打过好几次电话。他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汇报这起事故,Hertz寄给他的相关表格他也一概不理。他说,事故后我们一起去警局填police report时,他已经提供了自己保险的policy number,既然hertz有他的policy number,他们就应该直接联系他的保险公司,而不应该联系他本人。Hertz在多次联系他未果的情况下,给他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却发现他的policy number已经失效(我后来才得知那是因为他换了车)。/ Z1 t! M9 k C2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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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百般劝说之下,他今年3月初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但保险公司说事故发生在07年8月,超过了一年,超过了索赔的期限。保险公司有规定,事故必须1年之内claim,逾期无效,所以我自己的保险公司也用不上。% C- E$ q* ?9 ~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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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侥幸心理,一直拖着,现在觉得拖也不是个办法。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自己先把钱付了,然后在把肇事者告上法庭,但是觉得打官司好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