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那个police report上面只是一些双方信息和损坏部位的描述,我后来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什么地方涉及到责任事故的认定。 + F, L& d0 r5 F. Q# R/ Q9 X5 J+ |! r1 _) {
我的保险公司倒是给我作了estimate,可是他的保险公司没有做,不知道为什么?其实我的保险公司也联系了对方的。那个警察给的sticker上面确实标明了受损部位,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帮助?这个东西能够作为对方责任认定的凭据吗?/ d. B2 z7 N3 ?# r% @6 W! h
% E, i. ]. ~+ O. p V# x- t2楼的朋友说脖子受伤,可我当时在警察报告上写的是没有受伤,现在说是否矛盾?我倒不是想勒索,如果可行,我提出来这个问题,只是想催促把事故责任确认,好让我的车能马上修好。 ) W4 n5 s2 U. X+ M) {4 J( [- R4 m* t/ q( p: y
要是对方想拖或赖,有没有时间限制?我现在后背箱不能用,实在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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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 report不是有一张是让你们俩自己写事情经过的吗?你要把事情经过写在那上面,是谁的错,写清楚了,剩下的事是保险公司和警察的协调了。至于脖子的问题,你事后说感觉不适也没关系,和adjuster见面的时候说出来,这些都是规则允许之内的,并不是勒索或者怎么样,老外好多还说把脑子撞坏了呢,,应该去检查一下,一起事故的有效期是2年,只要你能在这2年内settle,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