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08|回复: 1

给执法版主的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8-12-2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俗事缠身,有些日子没有上网了,这个建议本来应该在我离职之前做出的,非常抱歉:% k; |" |9 ?% P

; |$ w) v! I/ N5 A! \& n+ y1、关于执法流程:这里面包括4件主要的事情,一是投诉,二是裁决和执行,三是公告,最后是记录。3 M! s9 c$ _7 F8 C& ?8 J

) P3 P! }) W9 a$ c. [! Z3 {第一和第二件事情发生在投诉帖子里:投诉由投诉人发出,一旦执法版主受理,即构成了一个虚拟社区法庭,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辩论、执法版主的所有裁决都应该在这个虚拟法庭作出,而其他非相关网友则不应该在这个虚拟法庭随便发言,主要是防止太多的评论一方面干扰执法版主独立客观判断,另一方面防止执法版主忽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发出的重要信息。当这些事情都完成以后,虚拟法庭的事情结束,这时候该投诉帖应该关闭,象征法庭行为的结束,并留下一个清楚的档案。$ R3 G  R4 i% b+ j
2 ?/ V+ j! b. x6 B/ I  i/ T$ H
第三件事情发生在投诉公告帖里,这是一个由执法版主开的新贴,用于在投诉帖的事物结束后(即投诉帖关闭后)公示处罚,并提供投诉帖的链接,以方便查阅事情的来龙去脉。当然如果没有处罚,自然也就没有这个公告帖。公告帖允许网友跟贴评论,但是被禁言网友除外。
& }2 {: C  b7 V: I. M3 h! c1 j6 m5 ?+ H7 |
最后一件事情发生在置顶的记录帖,由执法版主把记录添加到帖子里,并将相对应的公告帖的链接嵌入到记录条中,以方便查询。
; @( c+ [4 q% @9 C9 b  ]. i& U& h' A6 h2 X% B5 A+ h8 z
2、关于执法版主何时应该主动介入纠纷
: D; r6 w' r# U  m
6 s4 B7 {+ N0 P: F4 x执法版主需要面对大量的甚至有时候复杂的矛盾,一般情况下执法版主不要主动介入,原因有三:其一,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当事人未必在意,在此情况下的执法并无必要,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其二,执法版主的主动介入在许多情况下不利于整个事件的公开透明,同时还可能产生一些黑箱操作和不公平,引起网友非议;其三,执法版主直接面对矛盾将大大增加执法版主面临的压力,最执法版主自身造成不利,尤其当执法版主处罚的可能是很谈得拢的网友。这就是为什么原来的超版选择蒙面执法的一个原因。因此,在规则中,执法版主是一个类似裁判的设置,一般只代表所有网友做出中立公正的独立裁决。但是下面三种情况需要执法版主的主动介入:; L* D! W2 |) [3 o8 }. J; y

' m' Z& K+ m" ~9 k* F/ Q' g第一种情况是当在站务讨论出现不受一般处罚条款约束的其他违规行为,比如违规广告,执法斑竹同时作为站务讨论的版主应该主动介入处理;' m; T3 B. w: f- G+ q
第二种情况是被禁言网友在禁言期间在非相关帖子中发言的情形,如有发现,则需要执法版主主动投诉以维护执法版主裁决和规则的权威性;
/ N, O4 [$ G, I3 p' q7 v' Q第三种情况是被投诉人违规的直接原因是其他网友的违规,此时执法版主应该对这个其他网友进行主动投诉以维护公平。
" h9 v' @7 x* b+ f
  F9 D- o4 k2 q0 a: S" b3、关于调解  X$ {( x6 s2 ]) A( E0 R2 F  e: |
. r. U6 C6 k. l6 r
执法版主可以在看到投诉帖后给被投诉人发短消息并要求被投诉人在一定时限内(比如4小时)寻求与投诉人的和解,和解标志是投诉人在投诉帖中明确表示撤诉。一旦撤诉,即可封贴,此时因为还没有任何裁决作出,不作为正式受理,因此不对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扣积分。调解仅仅针对可能违反网友规范2.5条的投诉作出,如果存在可能违反其他条款的情形,不考虑调解,原因是违反2.5条,可能只是伤害了个别网友,可以调解,如果是其他情形,可能伤害的人群是不定的,因此没有调解的可能性,否则会出现一个调解结束,另外一个同样的投诉又来的可能性。6 A7 |9 P( b7 _) m; p$ @4 u
/ A& y: j* I7 K1 {9 D
以上几条,仅供执法版主们参考。
. @) I5 f2 z. z4 X! d; L6 R/ X% ~
, }( f9 O* ~5 F, W! }2 H- T[ 本帖最后由 newdream 于 2008-12-25 19:23 编辑 ]
理袁律师事务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6-28 12:32 , Processed in 0.088408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