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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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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第一章商品(1)
第一篇 商品和貨幣5 g$ F0 |4 t7 N'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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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 C( I0 v8 K. \: W8 _第一章 商品$ r; v5 o; _- I" O3 {
商品的兩個因素:使用價值和價值(價值實體,價值量) . y4 o$ J5 |1 F3 U& d2 d' n$ R3 q
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二重性
9 |9 t% L: t& L( v+ i4 ~# q' a, Y9 c價值形式或交換價值
; ] L7 M1 g% X/ R* t. @簡單的、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 * Y( d3 h* A: |4 m7 b0 J$ @$ V
價值表現的兩極,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
( a- J3 z C7 V% Z5 e, ^相對價值形式
8 f: H M4 d7 ?; v. i8 Y5 G9 O相對價值形式的內容 - H( m7 X7 l$ e7 w1 U* n1 \% ?
相對價值形式的量的規定性
! D4 u; ^3 `% i9 s( l! m( X等價形式 . q1 M1 H: a) p( y; i7 T
簡單價值形式的總體
7 y- l% m: C) {2 W6 K4 ]( G4 M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
6 e5 Y. U7 z0 d6 ]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
' S' V T, y/ Y" S特殊等價形式 / N) v6 J9 [$ j z, N% [
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的缺點 1 T. R" h$ l4 C# f# I
一般價值形式 * f0 ]& Y! N" d6 G6 d: B
價值形式的變化了的性質
; u& S+ C% V2 n7 z0 M" ?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的發展關系
/ Y& s5 w3 J( V/ }- V. i從一般價值形式到貨幣形式的過渡 - e5 R, ?7 l( V; v
貨幣形式 ( d5 O8 m: w; ~& d% M1 y7 [
商品的拜物教性質及其秘密 ) h8 C- D% r% c/ ~, E
1.商品的兩個因素:使用價值和價值(價值實體,價值量)/ F5 Q0 w5 p' H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佔統治地位的社會的財富,表現為“龐大的商品堆積”[1],單個的商品表現為這種財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們的研究就從分析商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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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首先是一個外界的對象,一個靠自己的屬性來滿足人的某種需要的物。這種需要的性質如何,例如是由胃產生還是由幻想產生,是與問題無關的。[2]這裡的問題也不在於物怎樣來滿足人的需要,是作為生活資料即消費起來直接滿足,還是作為生產資料來間接滿足。 ) {" y- A" ^ {/ _4 b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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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種有用物,如鐵、紙等等,都可以從質和量兩個角度來考察。每一種這樣的物都是許多屬性的總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發現這些不同的方面,從而發現物的多種使用方式,是歷史的事情。[3]為有用物的量找到社會尺度,也是這樣。商品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於被計量的物的性質不同,部分是由於約定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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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Z8 ]; q2 ]/ I* a- ]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為使用價值。[4]但這種有用性不是懸在空中的。它決定於商品體的屬性,離開了商品體就不存在。因此,商品體本身,例如鐵、小麥、金鋼石等等,就是使用價值,或財物。商品體的這種性質,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屬性所耗費的勞動的多少沒有關系。在考察使用價值時,總是以它們有一定的量為前提,如幾打表,幾碼布,幾噸鐵等等。商品的使用價值為商品學這門學科提供材料。[5]使用價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費中得到實現。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物質內容。在我們所要考察的社會形式中,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 R2 y4 d$ ~' ]6 \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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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價值首先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6],這個比例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不斷改變。因此,交換價值好象是一種偶然的、純粹相對的東西,也就是說,商品固有的、內在的交換價值似乎是一個形容語的矛盾。[7]現在我們進一步考察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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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B7 S& C3 e 某種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麥,同x量鞋油或y量綢緞或z量金等等交換,總之,按各種極不相同的比例同別的商品交換。因此,小麥有許多種交換價值,而不是只有一種。既然x量鞋油、y量綢緞、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麥的交換價值,那麼,x量鞋油、y量綢緞、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夠互相代替的或同樣大的交換價值。由此可見,第一,同一種商品的各種有效的交換價值表示一個等同的東西。第二,交換價值只能是可以與它相區別的某種內容的表現方式,“表現形式”。 : B y) \; N. d/ v- O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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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拿兩種商品例如小麥和鐵來說。不管二者的交換比例怎樣,總是可以用一個等式來表示:一定量的小麥等於若干量的鐵,如1夸特小麥=a擔鐵。這個等式說明什麼呢?它說明在兩種不同的物裡面,即在1夸特小麥和a擔鐵裡面,有一種等量的共同的東西。因而這二者都等於第三種東西,後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種物,也不是第二種物。這樣,二者中的每一個只要是交換價值,就必定能化為這第三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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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個簡單的幾何學例子就可以說明這一點。為了確定和比較各種直線形的面積,就把它們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與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現──底乘高的一半。各種商品的交換價值也同樣要化成一種共同東西,各自代表這種共同東西的多量或少量。 % f) v4 k- s: w& f0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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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共同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商品的物體屬性只是就它們使商品有用,從而使商品成為使用價值來說,才加以考慮。另一方面,商品交換關系的明顯特點,正在於抽去商品的使用價值。在商品交換關系中,只要比例適當,一種使用價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種使用價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爾本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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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e* l. L X# J9 ^2 e- J- x, x+ p “只要交換價值相等,一種商品就同另一種商品一樣。交換價值相等的物是沒有任何差別或區別的。”[8] 5 H, u( M! c0 G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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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使用價值,商品首先有質的差別;作為交換價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別,因而不包含任何一個使用價值的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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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可是勞動產品在我們手裡也已經起了變化。如果我們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抽去,那麼也就是把那些使勞動產品成為使用價值的物質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們不再是桌子、房屋、紗或別的什麼有用物。它們的一切可以感覺到的屬性都消失了。它們也不再是木匠勞動、瓦匠勞動、紡紗勞動,或其他某種一定的生產勞動的產品了。隨著勞動產品的有用性質的消失,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消失了,因而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麼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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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o4 i8 I8 W 現在我們來考察勞動產品剩下來的東西。它們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靈般的對象性,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單純凝結,即不管以哪種形式進行的人類勞動力耗費的單純凝結。這些物現在只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了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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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看到,在商品的交換關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換價值表現為同它們的使用價值完全無關的東西。如果真正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抽去,就得到剛才已經規定的它們的價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換關系或交換價值中表現出來的共同東西,也就是商品的價值。研究的進程會使我們再把交換價值當作價值的必然的表現方式或表現形式來考察,但現在,我們應該首先不管這種形式來考察價值。 ( R' d5 n5 Z# j: G3 `0 I% v%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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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使用價值或財物具有價值,只是因為有抽象人類勞動體現或物化在裡面。那麼,它的價值量是怎樣計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價值的實體”即勞動的量來計量。勞動本身的量是用勞動的持續時間來計量,而勞動時間又是用一定的時間單位如小時、日等作尺度。 - o7 i! j+ j! y9 ~/ l" j8 W! O
0 B- l) M$ w# e4 v 可能會有人這樣認為,既然商品的價值由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量來決定,那麼一個人越懶,越不熟練,他的商品就越有價值,因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費的時間越多。但是,形成價值實體的勞動是相同的人類勞動,是同一的人類勞動力的耗費。體現在商品世界全部價值中的社會的全部勞動力,在這裡是當作一個同一的人類勞動力,雖然它是由無數單個勞動力構成的。每一個這種單個勞動力,同別一個勞動力一樣,都是同一的人類勞動力,只要它具有社會平均勞動力的性質,起著這種社會平均勞動力的作用,從而在商品的生產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勞動時間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例如,在英國採用蒸汽織布機以後,把一定量的紗織成布所需要的勞動可能比過去少一半。實際上,英國的手工織布工人把紗織成布仍舊要用以前那樣多的勞動時間,但這時他一小時的個人勞動的產品只代表半小時的社會勞動,因此價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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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G& |7 {3 | 可見,只是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9]在這裡,單個商品是當作該種商品的平均樣品。[10]因此,含有等量勞動或能在同樣勞動時間內生產出來的商品,具有同樣的價值量。一種商品的價值同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價值的比例,就是生產前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同生產後者的必要勞動時間的比例。“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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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不變,商品的價值量也就不變。但是,生產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隨著勞動生產力的每一變動而變動。勞動生產力是由多種情況決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練程度,科學的發展水平和它在工藝上應用的程度,生產過程的社會結合,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條件。例如,同一勞動量在豐收年表現為8蒲式耳小麥,在歉收年只表現為4蒲式耳。同一勞動量用在富礦比用在貧礦能提供更多的金屬等等。金剛石在地殼中是很稀少的,因而發現金剛石平均要花很多勞動時間。因此,很小一塊金剛石就代表很多勞動。傑科布曾經懷疑金是否按其全部價值支付過。至於金剛石,就更可以這樣說了。厄什韋葛說過,到1823年,巴西金剛石礦八十年的總產量的價格還趕不上巴西甘蔗種植園或咖啡種植園一年半平均產量的價格,雖然前者代表的勞動多得多,從而價值也多得多。如果發現富礦,同一勞動量就會表現為更多的金剛石,而金剛石的價值就會降低。假如能用不多的勞動把煤變成金剛石,金剛石的價值就會低於磚的價值。總之,勞動生產力越高,生產一種物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就越少,凝結在該物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小,該物品的價值就越小。相反地,勞動生產力越低,生產一種物品的必要勞動時間就越多,該物品的價值就越大。可見,商品的價值量與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量成正比,與這一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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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7 ]6 a& _- E j) F5 } 一個物可以是使用價值而不是價值。在這個物並不是由於勞動而對人有用的情況下就是這樣。例如,空氣、處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個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類勞動產品,但不是商品。誰用自己的產起來滿足自己的需要,他生產的就只是使用價值,而不是商品。要生產商品,他不僅要生產使用價值,而且要為別人生產使用價值,即生產社會的使用價值。{而且不只是單純為別人。中世紀農民為封建主生產交代役租的糧食,為神父生產納什一稅的糧食。但不管是交代役租的糧食,還是納什一稅的糧食,都並不因為是為別人生產的,就成為商品。要成為商品,產品必須通過交換,轉到把它當作使用價值使用的人的手裡。}[11a]最後,沒有一個物可以是價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沒有用,那麼其中包含的勞動也就沒有用,不能算作勞動,因此不形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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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E. e8 g: y# s: X! j0 b2.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二重性
) B. |7 ?' r9 `5 o5 T- W 起初我們看到,商品是一種二重的東西,即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後來表明,勞動就它表現為價值而論,也不再具有它作為使用價值的創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這種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証明了的。[12]這一點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因此,在這裡要較詳細地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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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4 D" k$ l" H+ x8 S 我們就拿兩種商譬如1件上衣和10碼麻布來說。假定前者的價值比後者的價值大一倍。假設10碼麻布=W,則1件上衣=2W。 " S% S% D7 D% @" t+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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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是滿足一種特殊需要的使用價值。要生產上衣,就需要進行特定種類的生產活動。這種生產活動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對象、手段和結果決定的。由自己產品的使用價值或者由自己產品是使用價值來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勞動,我們簡稱為有用勞動。從這個觀點來看,勞動總是聯系到它的有用效果來考察的。 # |- g" n$ u6 N'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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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質的使用價值,同樣,決定它們存在的勞動即縫和織,也是不同質的。如果這些物不是不同質的使用價值,從而不是不同質的有用勞動的產品,它們就根本不能作為商起來互相對立。上衣不會與上衣交換,一種使用價值不會與同種的使用價值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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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使用價值或商品體的總和,表現了同樣多種的、按照屬、種、科、亞種、變種分類的有用勞動的總和,即表現了社會分工。這種分工是商品生產存在的條件,雖然不能反過來說商品生產是社會分工存在的條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會分工,但產品並不成為商品。或者拿一個較近的例子來說,每個工廠內都有系統的分工,但是這種分工不是通過工人交換他們個人的產起來實現的。只有獨立的互不依賴的私人勞動的產品,才作為商品互相對立。 ! x7 b' U3 w% \7 w# f* s) V' I
2 U% Q" z# Y& k, V* r. S. j 可見,每個商品的使用價值都包含著一定的有目的的生產活動,或有用勞動。各種使用價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質的有用勞動,就不能作為商品互相對立。在產品普遍採取商品形式的社會裡,也就是在商品生產者的社會裡,作為獨立生產者的私事而各自獨立進行的各種有用勞動的這種質的區別,發展成一個多支的體系,發展成社會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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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衣來說,無論是裁縫自己穿還是他的顧客穿,都是一樣的。在這兩種場合,它都是起使用價值的作用。同樣,上衣和生產上衣的勞動之間的關系,也並不因為裁縫勞動成為專門職業,成為社會分工的一個獨立的部分就有所改變。在有穿衣需要的地方,在有人當裁縫以前,人已經縫了幾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麻布以及任何一種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質財富要素,總是必須通過某種專門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質適合於特殊的人類需要的、有目的的生產活動創造出來。因此,勞動作為使用價值的創造者,作為有用勞動,是不以一切社會形式為轉移的人類生存條件,是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即人類生活得以實現的永恆的自然必然性。 3 g3 I' I8 R0 K! I5 Z& c b& W8 b
% g; T+ ?# z5 a/ Z6 x' R# s" z 上衣、麻布等等使用價值,簡言之,種種商品體,是自然物質和勞動這兩種要素的結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種不同的有用勞動的總和除外,總還剩有一種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質基質。人在生產中只能象自然本身那樣發揮作用,就是說,只能改變物質的形態。[13]不僅如此,他在這種改變形態的勞動中還要經常依靠自然力的幫助。因此,勞動並不是它所生產的使用價值即物質財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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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j n! }' Z) s" m* v' b9 l 現在,我們放下作為使用物品的商品,來考察商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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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 r6 Q% o U" `+ a; S! ]: \ 我們曾假定,上衣的價值比麻布大一倍。但這只是量的差別,我們先不去管它。我們要記住的是,假如1件上衣的價值比10碼麻布的價值大一倍,那麼,20碼麻布就與1件上衣具有同樣的價值量。作為價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實體的物,是同種勞動的客觀表現。但縫和織是不同質的勞動。然而在有些社會狀態下,同一個人時而縫時而織,因此,這兩種不同的勞動方式只是同一個人的勞動的變化,還不是不同的人的專門固定職能,正如我們的裁縫今天縫上衣和明天縫褲子只是同一個人的勞動的變化一樣。其次,一看就知道,在我們資本主義社會裡,隨著勞動需求方向的改變,總有一定部分的人類勞動時而採取縫的形式,時而採取織的形式。勞動形式發生這種變換時不可能沒有摩擦,但這種變換是必定要發生的。如果把生產活動的特定性質撇開,從而把勞動的有用性質撇開,生產活動就只剩下一點:它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盡管縫和織是不同質的生產活動,但二者都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從這個意義上說,二者都是人類勞動。這只是耗費人類勞動力的兩種不同的形式。當然,人類勞動力本身必須已有一定的發展,才能以這種或那種形式耗費。但是,商品價值體現的是人類勞動本身,是一般人類勞動的耗費。正如在資產階級社會裡,將軍或銀行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則扮演極卑微的角色一樣[14],人類勞動在這裡也是這樣。它是每個沒有任何專長的普通人的機體平均具有的簡單勞動力的耗費。簡單平均勞動雖然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文化時代具有不同的性質,但在一定的社會裡是一定的。比較復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復雜勞動等於多量的簡單勞動。經驗証明,這種簡化是經常進行的。一個商品可能是最復雜的勞動的產品,但是它的價值使它與簡單勞動的產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簡單勞動。[15]各種勞動化為當作它們的計量單位的簡單勞動的不同比例,是在生產者背後由社會過程決定的,因而在他們看來,似乎是由習慣確定的。為了簡便起見,我們以後把各種勞動力直接當作簡單勞動力,這樣就省去了簡化的麻煩。 ' d& M# B& N5 [9 Z- o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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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如在作為價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們的使用價值的差別被抽去一樣,在表現為這些價值的勞動中,勞動的有用形式即縫和織的區別也被抽去了。作為使用價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產活動同布和紗的結合,而作為價值的上衣和麻布,不過是同種勞動的凝結,同樣,這些價值所包含的勞動之所以算作勞動,並不是因為它們同布和紗發生了生產的關系,而只是因為它們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正是由於縫和織具有不同的質,它們才是形成作為使用價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於它們的特殊的質被抽去,由於它們具有相同的質,即人類勞動的質,它們才是上衣價值和麻布價值的實體。 % N+ z) n+ i8 V4 r d( D6 Y%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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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上衣和麻布不僅是價值,而且是一定量的價值。我們曾假定,1件上衣的價值比10碼麻布的價值大一倍。它們價值量的這種差別是從哪裡來的呢?這是由於麻布包含的勞動只有上衣的一半,因而生產後者所要耗費勞動力的時間必須比生產前者多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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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6 G# L; S. [; j! E! ]6 {; r7 ~ 因此,就使用價值說,有意義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質,就價值量說,有意義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量,不過這種勞動已經化為沒有質的區別的人類勞動。在前一種情況下,是怎樣勞動,什麼勞動的問題,在後一種情況下,是勞動多少,勞動時間多長的問題。既然商品的價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勞動量,那麼,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種商品應該總是等量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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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產一件上衣所需要的一切有用勞動的生產力不變,上衣的價值量就同上衣的數量一起增加。如果一件上衣代表x個工作日,兩件上衣就代表2x個工作日,依此類推。假定生產一件上衣的必要勞動增加一倍或減少一半。在前一種場合,一件上衣就具有以前兩件上衣的價值,在後一種場合,兩件上衣就只有以前一件上衣的價值,雖然在這兩種場合,上衣的效用和從前一樣,上衣包含的有用勞動的質也和從前一樣。但生產上衣所耗費的勞動量有了變化。 + Q# T( x3 I5 i' c
4 C1 `; h! }) f8 N# p 更多的使用價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質財富,兩件上衣比一件上衣多。兩件上衣可以兩個人穿,一件上衣只能一個人穿,依此類推。然而隨著物質財富的量的增長,它的價值量可能同時下降。這種對立的運動來源於勞動的二重性。生產力當然始終是有用的具體的勞動的生產力,它事實上只決定有目的的生產活動在一定時間內的效率。因此,有用勞動成為較富或較貧的產品源泉與有用勞動的生產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產力的變化本身絲毫也不會影響表現為價值的勞動。既然生產力屬於勞動的具體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體有用形式的勞動有關。因此,不管生產力發生了什麼變化,同一勞動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價值量總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使用價值量會是不同的:生產力提高時就多些,生產力降低時就少些。因此,那種能提高勞動成效從而增加勞動所提供的使用價值量的生產力變化,如果會縮減生產這個使用價值量所必需的勞動時間的總和,就會減少這個增大的總量的價值量。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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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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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價值形式或交換價值$ h: w& ^( r3 o3 \
商品是以鐵、麻布、小麥等等使用價值或商品體的形式出現的。這是它們的日常的自然形式。但它們所以是商品,只因為它們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價值承擔者。因此,它們表現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於它們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價值形式。 5 z& K1 b& l3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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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價值對象性不同於快嘴桂嫂,你不知道對它怎麼辦。同商品體的可感覺的粗糙的對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體的價值對象性中連一個自然物質原子也沒有。因此,每一個商品不管你怎樣顛來倒去,它作為價值物總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們記住,商品只有作為同一的社會單位即人類勞動的表現才具有價值對象性,因而它們的價值對象性純粹是社會的,那麼不用說,價值對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會關系中表現出來。我們實際上也是從商品的交換價值或交換關系出發,才探索到隱藏在其中的商品價值。現在我們必須回到價值的這種表現形式。 - Z( T( }" Y# p3 |. u) k
) @4 `. q3 W9 x& Q7 @
誰都知道──即使他別的什麼都不知道,──商品具有同它們使用價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成鮮明對照的、共同的價值形式,即貨幣形式。但是在這裡,我們要做資產階級經濟學從來沒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這種貨幣形式的起源,就是說,探討商品價值關系中包含的價值表現,怎樣從最簡單的最不顯眼的樣子一直發展到炫目的貨幣形式。這樣,貨幣的謎就會隨著消失。顯然,最簡單的價值關系就是一個商品同另一個不同種的商品(不管是哪一種商品都一樣)的價值關系。因此,兩個商品的價值關系為一個商品提供了最簡單的價值表現。 * H8 |( Q9 F1 `
2 d) D a& {+ G) e! j% EA.簡單的、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
" H, ?; r' X* s8 q% q. t. ~: M( @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碼麻布值1件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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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7 g8 F1 I- o. @(1)價值表現的兩極,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
4 o+ I, M9 I4 j0 L* {5 r4 E/ p 一切價值形式的秘密都隱藏在這個簡單的價值形式中。因此,分析這個形式確實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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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H- r# \7 d0 ? } 兩個不同種的商品A和B,如我們例子中的麻布和上衣,在這裡顯然起著兩種不同的作用。麻布通過上衣表現自己的價值,上衣則成為這種價值表現的材料。前一個商品起主動作用,後一個商品起被動作用。前一個商品的價值表現為相對價值,或者說,處於相對價值形式。後一個商品平等價物的作用,或者說,處於等價形式。 0 c" d0 a% b# \; d" F" i! \0 u- K
; L/ {( o- X6 n6 A g; M8 x1 y 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是同一價值表現的互相依賴、互為條件、不可分離的兩個要素,同時又是同一價值表現的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兩端即兩極;這兩種形式總是分配在通過價值表現互相發生關系的不同的商品上。例如我不能用麻布來表現麻布的價值。20碼麻布=20碼麻布,這不是價值表現。相反,這個等式只是說,20碼麻布無非是20碼麻布,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麻布。因此,麻布的價值只能相對地表現出來,即通過另一個商品表現出來。因此,麻布的相對價值形式要求有另一個與麻布相對立的商品處於等價形式。另一方面,這另一個充當等價物的商品不能同時處於相對價值形式。它不表現自己的價值。它只是為別一個商品的價值表現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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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L! N! A2 w% |) I: ? 誠然,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碼麻布值1件上衣,這種表現也包含著相反的關系:1件上衣=20碼麻布,或1件上衣值20碼麻布。但是,要相對地表現上衣的價值,我就必須把等式倒過來,而一旦我這樣做,成為等價物的就是麻布,而不是上衣了。可見,同一個商品在同一個價值表現中,不能同時具有兩種形式。不僅如此,這兩種形式是作為兩極互相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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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品究竟是處於相對價值形式,還是處於與之對立的等價形式,完全取決於它當時在價值表現中所處的地位,就是說,取決於它是價值被表現的商品,還是表現價值的商品。 " Q1 g+ I, E2 n9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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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對價值形式4 r& I- f3 T/ z* S3 N
(a)相對價值形式的內容8 J! k$ a B7 l) |5 b" ~2 [
要發現一個商品的簡單價值表現怎樣隱藏在兩個商品的價值關系中,首先必須完全撇開這個價值關系的量的方面來考察這個關系。人們通常的做法正好相反,他們在價值關系中只看到兩種商品的一定量彼此相等的比例。他們忽略了,不同物的量只有化為同一單位後,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較。不同物的量只有作為同一單位的表現,才是同名稱的,因而是可通約的。[17] 4 e4 `8 p( S3 W5 q
5 Q- a+ ~3 w0 ~( n3 ^2 j, r7 [ 不論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件上衣,或=x件上衣,也就是說,不論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個這樣的比例總是包含這樣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為價值量是同一單位的表現,是同一性質的物。麻布=上衣是這一等式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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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2 y) L. L; { R& j4 _, H 但是,這兩個被看作質上等同的商品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只有麻布的價值得到表現。是怎樣表現的呢?是通過同上衣的關系,把上衣當作它的“等價物”,或與它“能交換的東西”。在這個關系中,上衣是價值的存在形式,是價值物,因為只有作為價值物,它才是與麻布相同的。另一方面,麻布自身的價值顯示出來了,或得到了獨立的表現,因為麻布只有作為價值才能把上衣當作等值的東西,或與它能交換的東西。比如,丁酸是同甲酸丙酯不同的物體。但二者是由同一些化學實體──碳(C)、氫(H)、氧(O)構成,而且是以相同的百分比構成,即C4H8O2。假如甲酸丙酯被看作與丁酸相等,那麼,在這個關系中,第一,甲酸丙酯只是C4H8O2的存在形式,第二,就是說,丁酸也是由C4H8O2構成的。可見,通過使甲酸丙酯同丁酸相等,丁酸與自身的物體形態不同的化學實體被表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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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H6 J0 Q1 a% V 如果我們說,商品作為價值只是人類勞動的凝結,那麼,我們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為價值抽象,但是並沒有使它們具有與它們的自然形式不同的價值形式。在一個商品和另一個商品的價值關系中,情形就不是這樣。在這裡,一個商品的價值性質通過該商品與另一個商品的關系而顯露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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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當上衣作為價值物被看作與麻布相等時,前者包含的勞動就被看作與後者包含的勞動相等。固然,縫上衣的勞動是一種與織麻布的勞動不同的具體勞動。但是,把縫看作與織相等,實際上就是把縫化為兩種勞動中確實等同的東西,化為它們的人類勞動的共同性質。通過這種間接的辦法還說明,織就它織出價值而論,也和縫毫無區別,所以是抽象人類勞動。只有不同種商品的等價表現才使形成價值的勞動的這種特殊性質顯示出來,因為這種等價表現實際上是把不同種商品所包含的不同種勞動化為它們的共同東西,化為一般人類勞動。[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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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9 I' m- a( Y. x( I( @1 a, e& @ 然而,只把構成麻布價值的勞動的特殊性質表現出來,是不夠的。處於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為價值。要使麻布的價值表現為人類勞動的凝結,就必須使它表現為一種“對象性”,這種對象性與麻布本身的物體不同,同時又是麻布與其他商品所共有的。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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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麻布的價值關系中,上衣是當作與麻布同質的東西,是當作同一性質的物,因為它是價值。在這裡,它是當作表現價值的物,或者說,是以自己的可以捉摸的自然形式表示價值的物。當然,上衣,作為商品體的上衣,只是使用價值。一件上衣同任何一塊麻布一樣,不表現價值。這只是証明,上衣在同麻布的價值關系中,比在這種關系之外,多一層意義,正象許多人穿上鑲金邊的上衣,比不穿這種上衣,多一層意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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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5 G: ~& ^+ B* [ 在上衣的生產上,人類勞動力的確是以縫的形式被耗費的。因此,上衣中積累了人類勞動。從這方面看,上衣是“價值承擔者”,雖然它的這種屬性即使把它穿破了也是看不出來的。在麻布的價值關系中,上衣只是顯示出這一方面,也就是當作物體化的價值,當作價值體。即使上衣扣上了紐扣,麻布在它身上還是認出與自己同宗族的美麗的價值靈魂。但是,如果對麻布來說,價值不同時採取上衣的形式,上衣在麻布面前就不能表示價值。例如,如果在A看來,陛下不具有B的儀表,因而不隨著國王的每次更換而改變容貌、頭發等等,A就不會把B當作陛下。 ( J' y2 D- L! Y4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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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在上衣成為麻布的等價物的價值關系中,上衣形式起著價值形式的作用。因此,商品麻布的價值是表現在商品上衣的物體上,一個商品的價值表現在另一個商品的使用價值上。作為使用價值,麻布是在感覺上與上衣不同的物;作為價值,它卻是“與上衣等同的東西”,因而看起來就象上衣。麻布就這樣取得了與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價值形式。它的價值性質通過它和上衣相等表現出來,正象基督徒的羊性通過他和上帝的羔羊相等表現出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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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2 v' B& Y+ w' { 我們看到,一當麻布與別的商品即上衣交往時,商品價值的分析向我們說明的一切,現在就由麻布自己說出來了。不過它只能用它自己通曉的語言即商品語言來表達它的思想。為了說明勞動在人類勞動的抽象屬性上形成它自己的價值,它就說,上衣只要與它相等,從而是價值,就和麻布一樣是由同一勞動構成的。為了說明它的高尚的價值對象性不同於它的僵硬的物體,它就說,價值看起來象上衣,因此它自己作為價值物,就同上衣相象,正如兩個雞蛋相象一樣。順便指出,除希伯來語以外,商品語言中也還有其他許多確切程度不同的方言。例如,要表達商品B同商品66A相等是商品A自己的價值表現,德文《Wertsein》〔價值,價值存在〕就不如羅曼語的動詞valere,valer,valoir〔值〕表達得確切。巴黎確實值一次彌撒! / I" i' a) K: }- w$ C( J$ {
5 r# X( q8 F# p5 M+ n, x 可見,通過價值關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價值形式,或者說,商品B的物體成了反映商品A的價值的鏡子。[18]商品A同作為價值體,作為人類勞動的化身的商品B發生關系,就使B的使用價值成為表現A自己價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價值上這樣表現出來的商品A的價值,具有相對價值形式。 ; }" r3 y) ^/ r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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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相對價值形式的量的規定性
}, b2 I! F4 M8 u0 d0 E9 j, F$ | 凡是價值要被表現的商品,都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如15舍費耳小麥、100磅咖啡等等。這一定量的商品包含著一定量的人類勞動。因而,價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現價值,而且要表現一定量的價值,即價值量。因此,在商品A和商品B如麻布和上衣的價值關系中,上衣這種商品不僅作為一般價值體被看作在質上同麻布相等,而且是作為一定量的價值體或等價物如1件上衣被看作同一定量的麻布如20碼麻布相等。 0 U1 ~% ?( y4 x8 F' o$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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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碼麻布=1件上衣,或20碼麻布值1件上衣”這一等式的前提是:1件上衣和20碼麻布正好包含有同樣多的價值實體。就是說,這兩個商品量耗費了同樣多的勞動或等量的勞動時間。但是生產20碼麻布或1件上衣的必要勞動時間,是隨著織或縫的生產力的變化而變化的。現在我們要較詳細地研究一下這種變化動的差別,這樣對價值量的相對表現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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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D4 A! {- q Ⅰ.麻布的價值起了變化[19],上衣的價值不變。如果生產麻布的必要勞動時間由於種植亞麻的土地肥力下降而增加一倍,那麼麻布的價值也就增大一倍。這時不是20碼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碼麻布=2件上衣,因為現在1件上衣包含的勞動時間只有20碼麻布的一半。相反地,如果生產麻布的必要勞動時間由於織機改良而減少一半,那麼,麻布的價值也就減低一半。這樣,現在是20碼麻布=1/2件上衣。可見,在商品B的價值不變時,商品A的相對價值即它表現在商品B上的價值的增減,與商品A的價值成正比。 - A* K6 D: r" T4 `3 j2 H
& G% B6 F- |3 U! X3 N+ @ Y Ⅱ.麻布的價值不變,上衣的價值起了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生產上衣的必要勞動時間由於羊毛歉收而增加一倍,現在不是20碼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碼麻布=1/2件上衣。相反地,如果上衣的價值減少一半,那麼,20碼麻布=2件上衣。因此,在商品A的價值不變時,它的相對的、表現在商品B上的價值的增減,與商品B的價值變化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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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 P# k* f! a4 c- I5 q 我們把Ⅰ、Ⅱ類的各種情形對照一下就會發現,相對價值的同樣的量的變化可以由完全相反的原因造成。所以,20碼麻布=1件上衣變為:1.20碼麻布=2件上衣,或者是由於麻布的價值增加一倍,或者是由於上衣的價值減低一半;2.20碼麻布=1/2件上衣,或者是由於麻布的價值減低一半,或者是由於上衣的價值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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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生產麻布和上衣的必要勞動量可以按照同一方向和同一比例同時發生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不管這兩種商品的價值發生什麼變動,依舊是20碼麻布=1件上衣。只有把它們同價值不變的第三種商品比較,才會發現它們的價值的變化。如果所有商品的價值都按同一比例同時增減,它們的相對價值就保持不變。它們的實際的價值變化可以由以下這個事實看出:在同樣的勞動時間內,現在提供的商品量都比過去多些或少些。 & I6 c M' N, D-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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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生產麻布和上衣的各自的必要勞動時間,從而它們的價值,可以按照同一方向但以不同的程度同時發生變化,或者按照相反的方向發生變化,等等。這種種可能的組合對一種商品的相對價值的影響,根據Ⅰ、Ⅱ、Ⅲ類的情況就可以推知。 : \) L% N- \- e% j! g% [)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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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價值量的實際變化不能明確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價值量的相對表現即相對價值量上。即使商品的價值不變,它的相對價值也可能發生變化。即使商品的價值發生變化,它的相對價值也可能不變,最後,商品的價值量和這個價值量的相對表現同時發生的變化,完全不需要一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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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 V! p8 u( u, f8 c( {(3)等價形式
1 D6 j- W6 B7 S: Z 我們說過,當商品A(麻布)通過不同種商品B(上衣)的使用價值表現自己的價值時,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種特殊的價值形式,即等價形式。商品麻布顯示出它自身的價值,是通過上衣沒有取得與自己的物體形式不同的價值形式而與它相等。這樣,麻布表現出它自身具有價值,實際上是通過上衣能與它直接交換。因此,一個商品的等價形式就是它能與另一個商品直接交換的形式。 q) p$ P2 r) O. @% k
0 J: G x% w# m7 ?( V( h/ {: u 如果一種商品例如上衣成了另一種商品例如麻布的等價物,上衣因而獲得了一種特殊的屬性,即處於能夠與麻布直接交換的形式,那麼,這根本沒有表明上衣與麻布交換的比例。既然麻布的價值量已定,這個比例就取決於上衣的價值量。不管是上衣表現為等價物,麻布表現為相對價值,還是相反,麻布表現為等價物,上衣表現為相對價值,上衣的價值量總是取決於生產它的必要勞動時間,因而和它的價值形式無關。但是一當上衣這種商品在價值表現中取得等價物的地位,它的價值量就不是作為價值量來表現了。在價值等式中,上衣的價值量不如說只是當作某物的一定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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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M6 d1 N5 H, ?: f" C$ m8 p 例如,40碼麻布“值”什麼呢?2件上衣。因為上衣這種商品在這裡起著等價物的作用,作為使用價值的上衣與麻布相對立時是充當價值體,所以,一定量的上衣也就足以表現麻布的一定的價值量。因此,兩件上衣能夠表現40碼麻布的價值量,但是兩件上衣決不能表現它們自己的價值量,即上衣的價值量。在價值等式中,等價物始終只具有某物即某種使用價值的單純的量的形式,對這一事實的膚淺了解,使貝利同他的許多先驅者和後繼者都誤認為價值表現只是一種量的關系。其實,商品的等價形式不包含價值的量的規定。 & V p5 ^& r9 Y R0 f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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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察等價形式時看見的第一個特點,就是使用價值成為它的對立面即價值的表現形式。 9 A& Z& l: t4 B5 l* R
7 U8 U, W) c+ _9 ]- }1 I+ l( f. p3 ? 商品的自然形式成為價值形式。但是請注意,對商品B(上衣、小麥或鐵等等)來說,這種轉換只有在任何別的商品A(麻布等等)與它發生價值關系時,只有在這種關系中才能實現。因為任何商品都不能把自己當作等價物來同自己發生關系,因而也不能用它自己的自然外形來表現它自己的價值,所以它必須把另一商品當作等價物來同它發生關系,或者使另一商品的自然外形成為它自己的價值形式。 9 b# W4 r1 F/ u& j#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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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說明這一點,可以用衡量商品體本身即使用價值的尺度作例子。塔糖是物體,所以是重的,因而有重量,但是我們看不見也摸不著塔糖的重量。現在我們拿一些不同的鐵塊來,這些鐵塊的重量是預先確定了的。鐵的物體形式,就其自身來說,同塔糖的物體形式一樣,不是重的表現形式。要表現塔糖是重的,我們就要使它和鐵發生重量關系。在這種關系中,鐵充當一種只表示重而不表示別的東西的物體。因此,鐵的量充當糖的重量尺度,對糖這個物體來說,它只是重的體現,重的表現形式。鐵只是在糖或其他任何要測定重量的物體同它發生重量關系的時候,才起這種作用。如果兩種物都沒有重,它們就不能發生這種關系,因此一種物就不能成為另一種物的重的表現。如果把二者放在天平上,我們就會在實際上看到,當作有重的物,它們是相同的,因而在一定的比例上也具有同樣的重量。鐵這個物體作為重量尺度,對於塔糖來說,只代表重,同樣,在我們的價值表現中,上衣這個物體對於麻布來說,也只代表價值。 4 K/ }' G* A4 w# ], V*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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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類比只能到此為止。在塔糖的重量表現中,鐵代表兩個物體共有的自然屬性,即它們的重,而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上衣代表這兩種物的超自然屬性,即它們的價值,某種純粹社會的東西。 # P5 p% m+ U! o" E0 W1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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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商品例如麻布的相對價值形式,把自己的價值表現為一種與自己的物體和物體屬性完全不同的東西,例如表現為與上衣相同的東西,因此,這個表現本身就說明其中隱藏著某種社會關系。等價形式卻相反。等價形式恰恰在於:商品體例如上衣這個物本身就表現價值,因而天然就具有價值形式。當然,只是在商品麻布把商品上衣當作等價物的價值關系中,才是這樣。[21]但是,既然一物的屬性不是由該物同他物的關系產生,而只是在這種關系中表現出來,因此上衣似乎天然具有等價形式,天然具有能與其他商品直接交換的屬性,就象它天然具有重的屬性或保暖的屬性一樣。從這裡就產生了等價形式的謎的性質,這種性質只是在等價形式以貨幣這種完成的形態出現在政治經濟學家的面前的時候,才為他的資產階級的短淺的眼光所注意。這時他用不太耀眼的商品代替金銀,並以一再滿足的心情反復列舉各種曾經充當過商平等價物的普通商品,企圖以此來說明金銀的神秘性質。他沒有料到,最簡單的價值表現,如20碼麻布=1件上衣,就已經提出了等價形式的謎讓人們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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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W" w6 \5 u, o3 C% w M 充當等價物的商品的物體總是當作抽象人類勞動的化身,同時又總是某種有用的、具體的勞動的產品。因此,這種具體勞動就成為抽象人類勞動的表現。例如,如果上衣只當作抽象人類勞動的實現,那麼,在上衣內實際地實現的縫勞動就只當作抽象人類勞動的實現形式。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縫勞動的有用性不在於造了衣服,從而造了人,而在於造了一種物體,使人們能看出它是價值,因而是與物化在麻布價值內的勞動毫無區別的那種勞動的凝結。要造這樣一面反映價值的鏡子,縫勞動本身就必須只是反映它作為人類勞動的這種抽象屬性。 2 T% I' q; ]3 |* S6 c1 L# y! \
0 O* g( |6 u( o5 Q% E2 e 縫的形式同織的形式一樣,都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因此,二者都具有人類勞動的一般屬性,因而在一定的情況下,比如在價值的生產上,就可以只從這個角度來考察。這並不神秘。但是在商品的價值表現上事情卻反過來了。例如,為了表明織不是在它作為織這個具體形式上,而是在它作為人類勞動這個一般屬性上形成麻布的價值,我們就要把縫這種制造麻布的等價物的具體勞動,作為抽象人類勞動的可以捉摸的實現形式與織相對立。 + e& n9 h! B1 \! J. {, }
2 z3 S6 L$ G ~9 v' V1 t- Y 可見,等價形式的第二個特點,就是具體勞動成為它的對立面即抽象人類勞動的表現形式。 $ a% l: b2 U& n; H; v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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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種具體勞動,即縫,只是當作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表現,它也就具有與別種勞動即麻布中包含的勞動等同的形式,因而,盡管它同其他一切生產商品的勞動一樣是私人勞動,但終究是直接社會形式上的勞動。正因為這樣,它才表現在一種能與別種商品直接交換的產品上。可見,等價形式的第三個特點,就是私人勞動成為它的對立面的形式,成為直接社會形式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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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4 ?( x# J) F4 h5 ]$ L' V 如果我們回顧一下一位偉大的研究家,等價形式的後兩個特點就會更容易了解。這位研究家最早分析了許多思維形式、社會形式和自然形式,也最早分析了價值形式。他就是亞里士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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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亞里士多德清楚地指出,商品的貨幣形式不過是簡單價值形式──一種商品的價值通過任何別一種商起來表現──的進一步發展的形態,因為他說: & [' T& g& k: _( }/ ?7 T$ Y* Y* v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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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床=1間屋” " W& k2 x; U* q5 j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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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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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床=若干貨幣”。 5 t3 Y; b: a$ [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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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他看到:包含著這個價值表現的價值關系本身,要求屋必須在質上與床等同,這兩種感覺上不同的物,如果沒有這種本質上的等同性,就不能作為可通約的量而互相發生關系。他說:“沒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換,沒有可通約性,就不能等同。”但是他到此就停下來了,沒有對價值形式作進一步分析。“實際上,這樣不同種的物是不能通約的”,就是說,它們不可能在質上等同。這種等同只能是某種和物的真實性質相異的東西,因而只能是“應付實際需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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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I. @1 V3 e# } 可見,亞里士多德自己告訴了我們,是什麼東西阻礙他作進一步的分析,這就是缺乏價值概念。這種等同的東西,也就是屋在床的價值表現中對床來說所代表的共同的實體是什麼呢?亞里士多德說,這種東西“實際上是不可能存在的”。為什麼呢?只要屋代表床和屋二者中真正等同的東西,對床來說屋就代表一種等同的東西。這就是人類勞動。 $ O& q! c4 F) X7 { `
8 J2 \/ d% {; O8 { 但是,亞里士多德不能從價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價值形式中,一切勞動都表現為等同的人類勞動,因而是同等意義的勞動,這是因為希臘社會是建立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的,因而是以人們之間以及他們的勞動力之間的不平等為自然基礎的。價值表現的秘密,即一切勞動由於而且只是由於都是一般人類勞動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義,只有在人類平等概念已經成為國民的牢固的成見的時候,才能揭示出來。而這只有在這樣的社會裡才有可能,在那裡,商品形式成為勞動產品的一般形式,從而人們彼此作為商品所有者的關系成為佔統治地位的社會關系。亞里士多德在商品的價值表現中發現了等同關系,正是在這裡閃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輝。只是他所處的社會的歷史限制,使他不能發現這種等同關系“實際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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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n5 C; z9 |" g2 L( B; m2 L% g- i(4)簡單價值形式的總體& m" A0 m7 d# O" Y/ |
一個商品的簡單價值形式包含在它與一個不同種商品的價值關系或交換關系中。商品A的價值,通過商品B能與商品A直接交換而在質上得到表現,通過一定量的商品B能與既定量的商品A交換而在量上得到表現。換句話說,一個商品的價值是通過它表現為“交換價值”而得到獨立的表現。在本章的開頭,我們曾經依照通常的說法,說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嚴格說來,這是不對的。商品是使用價值或使用物品和“價值”。一個商品,只要它的價值取得一個特別的、不同於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形式,它就表現為這樣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絕沒有這種形式,而只有同第二個不同種的商品發生價值關系或交換關系時,它才具有這種形式。只要我們知道了這一點,上述說法就沒有害處,而只有簡便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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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分析表明,商品的價值形式或價值表現由商品價值的本性產生,而不是相反,價值和價值量由它們的作為交換價值的表現方式產生。但是,這正是重商主義者和他們的現代復興者費里埃、加尼耳之流[22]的錯覺,也是他們的反對者現代自由貿易販子巴師夏之流的錯覺。重商主義者看重價值表現的質的方面,也就是看重在貨幣上取得完成形態的商平等價形式,相反地,必須以任何價格出售自己的商品的現代自由貿易販子,則看重相對價值形式的量的方面。因此,在他們看來,商品的價值和價值量只存在於由交換關系引起的表現中,也就是只存在於每日行情表中。蘇格蘭人麥克勞德,由於他的職責是用盡可能博學的外衣來粉飾倫巴特街的雜亂的觀念,而成了迷信的重商主義者和開明的自由貿易販子之間的一個成功的綜合。 ' @ L# J9 h2 g j/ Y* `' f$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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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仔細地考察一下商品A同商品B的價值關系中所包含的商品A的價值表現,就會知道,在這一關系中商品A的自然形式只是充當使用價值的形態,而商品B的自然形式只是充當價值形式或價值形態。這樣,潛藏在商品中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內部對立,就通過外部對立,即通過兩個商品的關系表現出來了,在這個關系中,價值要被表現的商品只是直接當作使用價值,而另一個表現價值的商品只是直接當作交換價值。所以,一個商品的簡單的價值形式,就是該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對立的簡單表現形式。 , e; A6 ]0 _4 [/ ], H7 y- I7 Y
# B) g2 f& v% B# V& i 在一切社會狀態下,勞動產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歷史上一定的發展時代,也就是使生產一個使用物所耗費的勞動表現為該物的“對象的”屬性即它的價值的時代,才使勞動產品轉化為商品。由此可見,商品的簡單價值形式同時又是勞動產品的簡單商品形式,因此,商品形式的發展是同價值形式的發展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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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 K% E8 t5 [' a+ z# o- z; }" n. T 一看就知道,簡單價值形式是不充分的,是一種胚胎形式,它只有通過一系列的形態變化,才成熟為價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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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w9 k0 z2 e3 Y 商品A的價值表現在某種商品B上,只是使商品A的價值同它自己的使用價值區別開來,因此也只是使商品A同某一種與它自身不同的商品發生交換關系,而不是表現商品A同其他一切商品的質的等同和量的比例。與一個商品的簡單相對價值形式相適應的,是另一個商品的個別等價形式。所以,在麻布的相對價值表現中,上衣只是對麻布這一種商起來說,具有等價形式或能直接交換的形式。 ) h, s6 G& \$ |: Q" y#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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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個別的價值形式會自行過渡到更完全的形式。通過個別的價值形式,商品A的價值固然只是表現在一個別種商品上,但是這後一個商品不論是哪一種,是上衣、鐵或小麥等等,都完全一樣。隨著同一商品和這種或那種不同的商品發生價值關系,也就產生它的種種不同的簡單價值表現。[22a]它可能有的價值表現的數目,只受與它不同的商品種類的數目的限制。這樣,商品的個別的價值表現就轉化為一個可以不斷延長的、不同的簡單價值表現的系列。 0 W3 |+ r9 ]( E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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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 t' q6 D1 \3 e/ _1 m/ \/ z- q- _
z量商品A=u量商品B,或=v量商品C,或=w量商品D,或=x量商品E,或=其他(20碼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葉,或=1夸特小麥,或=2盎斯金,或=1/2噸鐵,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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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
% J( \+ L; l5 M% i& A 現在,一種商品例如麻布的價值表現在商品世界的其他無數的元素上。每一種其他的商品體都成為反映麻布價值的鏡子。[23]這樣,這個價值本身才真正表現為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凝結。因為形成這個價值的勞動現在十分清楚地表現為這樣一種勞動,其他任何一種人類勞動都與之等同,而不管其他任何一種勞動具有怎樣的自然形式,即不管它是物化在上衣、小麥、鐵或金等等之中。因此,現在麻布通過自己的價值形式,不再是只同另一種商品發生社會關系,而是同整個商品世界發生社會關系。作為商品,它是這個世界的一個公民。同時,商品價值表現的無限的系列表明,商品價值是同它借以表現的使用價值的特殊形式沒有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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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種形式即20碼麻布=1件上衣中,這兩種商品能以一定的量的比例相交換,可能是偶然的事情。相反地,在第二種形式中,一個根本不同於偶然現象並且決定著這種偶然現象的背景馬上就顯露出來了。麻布的價值無論是表現在上衣、咖啡或鐵等等無數千差萬別的、屬於各個不同所有者的商品上,總是一樣大的。兩個單個商品所有者之間的偶然關系消失了。顯然,不是交換調節商品的價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價值量調節商品的交換比例。 $ l, l' W, H7 Q5 Q/ f a' l1 v
( N m i. g2 n2 O: i(2)特殊等價形式
, h4 j. A3 m5 A% b, C1 C! W3 R 每一種商品,上衣、茶葉、小麥、鐵等等,都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充當等價物,因而充當價值體。每一種這樣的商品的一定的自然形式,現在都成為一個特殊的等價形式,與其他許多特殊等價形式並列。同樣,種種不同的商品體中所包含的多種多樣的一定的、具體的、有用的勞動,現在只是一般人類勞動的同樣多種的特殊的實現形式或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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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0 Z. s8 g; p1 J' N! X(3)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的缺點' B, c* t( |+ O; ^: ?3 e. @
第一,商品的相對價值表現是未完成的,因為它的表現系列永無止境。每當新出現一種商品,從而提供一種新的價值表現的材料時,由一個個的價值等式連結成的鎖鏈就會延長。第二,這條鎖鏈形成一幅由互不關聯的而且種類不同的價值表現拼成的五光十色的鑲嵌畫。最後,象必然會發生的情形一樣,如果每一種商品的相對價值都表現在這個擴大的形式中,那麼,每一種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都是一個不同於任何別的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的無窮無盡的價值表現系列。──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的缺點反映在與它相適應的等價形式中。既然每一種商品的自然形式在這裡都是一個特殊的等價形式,與無數別的特殊等價形式並列,所以只存在著有局限性的等價形式,其中每一個都排斥另一個。同樣,每個特殊的商平等價物中包含的一定的、具體的、有用的勞動,都只是人類勞動的特殊的因而是不充分的表現形式。誠然,人類勞動在這些特殊表現形式的總和中,獲得自己的完全的或者總和的表現形式。但是它還沒有獲得統一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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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 ^, {- J2 U$ E% C/ `' F3 ? 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只是由簡單的相對價值表現的總和,或第一種形式的等式的總和構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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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e" r/ O) R m 20碼麻布=1件上衣,
7 o! r4 U/ `$ i h" U8 B 20碼麻布=10磅茶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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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j/ \* Y, |3 x 但是每一個這樣的等式倒轉過來也包含著一個同一的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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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件上衣=20碼麻布, 6 O Z9 E: H, J* k2 z0 g
10磅茶葉=20碼麻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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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如果一個人用他的麻布同其他許多商品交換,從而把麻布的價值表現在一系列其他的商品上,那麼,其他許多商品所有者也就必然要用他們的商品同麻布交換,從而把他們的各種不同的商品的價值表現在同一個第三種商品麻布上。──因此,把20碼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葉,或=其他等等這個系列倒轉過來,也就是說,把事實上已經包含在這個系列中的相反關系表示出來,我們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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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般價值形式
8 }# ^6 m1 W/ g/ ~ 1件上衣= 7 N9 @: W& I2 A3 r
10磅茶葉= 2 f% s4 `0 A" {% j. e/ W
40磅咖啡=
1 \, R. g, s' \7 i 1夸特小麥= 20碼麻布
5 ^5 Y% j" B' j3 n: w/ g 2盎斯金=
0 q+ y. X( L' w% f 1/2噸鐵= 4 a7 v5 v9 v! ^) H
x量商品A=
1 w3 ^% d( g+ j( ^9 m2 Z8 O3 u 其他商品= L) X+ n' _; f5 O4 Y- J
3 V' t% r* t! i8 ?2 c* e' e: _(1)價值形式的變化了的性質
" E$ r; \# H: V f 現在,商品價值的表現:1.是簡單的,因為都是表現在唯一的商品上;2.是統一的,因為都是表現在同一的商品上。它們的價值形式是簡單的和共同的,因而是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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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形式和第二種形式二者都只是使一種商品的價值表現為一種與它自身的使用價值或商品體不同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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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8 B. R5 I' g8 Z5 S5 ] 第一種形式提供的價值等式是:1件上衣=20碼麻布,10磅茶葉=1/2噸鐵,等等。上衣的價值表現為與麻布等同,茶葉的價值表現為與鐵等同,等等,但是與麻布等同和與鐵等同──上衣和茶葉各自的這種價值表現是不相同的,正如麻布和鐵不相同一樣。很明顯,這種形式實際上只是在最初交換階段,也就是在勞動產品通過偶然的、間或的交換而轉化為商品的階段才出現。 9 l) g+ c# I6 t- V' S
J' ]5 ^4 T% R; H3 m$ D 第二種形式比第一種形式更完全地把一種商品的價值同它自身的使用價值區別開來,因為例如上衣的價值現在是在一切可能的形式上與它的自然形式相對立,上衣的價值現在與麻布等同,與鐵等同,與茶葉等同,與其他一切東西等同,只是不與上衣等同。另一方面,在這裡商品的任何共同的價值表現都直接被排除了,因為在每一種商品的價值表現中,其他一切商品現在都只是以等價物的形式出現。擴大的價值形式,事實上是在某種勞動產品例如牲畜不再是偶然地而已經是經常地同其他不同的商品交換的時候,才出現的。 ; G# B1 l,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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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獲得的形式使商品世界的價值表現在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的同一種商品上,例如表現在麻布上,因而使一切商品的價值都通過它們與麻布等同而表現出來。每個商品的價值作為與麻布等同的東西,現在不僅與它自身的使用價值相區別,而且與一切使用價值相區別,正因為這樣才表現為它和一切商品共有的東西。因此,只有這種形式才真正使商品作為價值互相發生關系,或者使它們互相表現為交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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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種形式表現一種商品的價值,或者是通過一個不同種的商品,或者是通過許多種與它不同的商品構成的系列。在這兩種情況下,使自己取得一個價值形式可以說是個別商品的私事,它完成這件事情是不用其他商品幫助的。對它來說,其他商品只是起著被動的等價物的作用。相反地,一般價值形式的出現只是商品世界共同活動的結果。一種商品所以獲得一般的價值表現,只是因為其他一切商品同時也用同一個等價物來表現自己的價值,而每一種新出現的商品都要這樣做。這就表明,由於商品的價值對象性只是這些物的“社會存在”,所以這種對象性也就只能通過它們全面的社會關系來表現,因而它們的價值形式必須是社會公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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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切商品,在與麻布等同的形式上,不僅表現為在質上等同,表現為價值,而且同時也表現為在量上可以比較的價值量。由於它們都通過同一個材料,通過麻布來反映自己的價值量,這些價值量也就互相反映。例如,10磅茶葉=20碼麻布,40磅咖啡=20碼麻布。因此,10磅茶葉=40磅咖啡。或者說,一磅咖啡所包含的價值實體即勞動,只等於一磅茶葉所包含的1/4。 : m, Z' h! y1 Q F) v. q
0 i% B( T9 Z `" A3 K! i4 w 商品世界的一般的相對價值形式,使被排擠出商品世界的等價物商品即麻布,獲得了一般等價物的性質。麻布自身的自然形式是這個世界的共同的價值形態,因此,麻布能夠與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換。它的物體形式是當作一切人類勞動的可以看得見的化身,一般的社會的蛹化。同時,織,這種生產麻布的私人勞動,也就處於一般社會形式,處於與其他一切勞動等同的形式。構成一般價值形式的無數等式,使實現在麻布中的勞動,依次等於包含在其他商品中的每一種勞動,從而使織成為一般人類勞動的一般表現形式。這樣,物化在商品價值中的勞動,不僅消極地表現為被抽去了實在勞動的一切具體形式和有用屬性的勞動。它本身的積極的性質也清楚地表現出來了。這就是把一切實在勞動化為它們共有的人類勞動的性質,化為人類勞動力的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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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勞動產品表現為只是無差別人類勞動的凝結物的一般價值形式,通過自身的結構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會表現。因此,它清楚地告訴我們,在這個世界中,勞動的一般的人類的性質形成勞動的特殊的社會的性質。 8 ?3 R D,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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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的發展關系( W: s3 M# b3 y4 G y4 M/ X
等價形式的發展程度是同相對價值形式的發展程度相適應的。但是必須指出,等價形式的發展只是相對價值形式發展的表現和結果。 4 L# P5 B1 [$ n6 f0 K z; H
( o+ c9 ]' r/ W2 E8 I+ s7 w 一種商品的簡單的或個別的相對價值形式使另一種商品成為個別的等價物。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即一種商品的價值在其他一切商品上的表現,賦予其他一切商品以種種不同的特殊等價物的形式。最後,一種特殊的商品獲得一般等價形式,是因為其他一切商品使它成為它們統一的、一般的價值形式的材料。 . y: Z, p$ _! A( ^) y5 f,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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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形式發展到什麼程度,它的兩極即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之間的對立,也就發展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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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 Q8 N' V0 z \# u9 k$ } 第一種形式──20碼麻布=1件上衣──就已經包含著這種對立,但沒有使這種對立固定下來。我們從等式的左邊讀起,麻布是相對價值形式,上衣是等價形式,從等式的右邊讀起,上衣是相對價值形式,麻布是等價形式。在這裡,要把握住兩極的對立還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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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6 _4 T& L7 X: u 在第二種形式中,每一次總是只有一種商品可以完全展開它的相對價值,或者說,它自身具有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是因為而且只是因為其他一切商品與它相對立,處於等價形式。在這裡,不能再變換價值等式(例如20碼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葉,或=1夸特小麥等等)的兩邊的位置,除非改變價值等式的全部性質,使它從總和的價值形式變成一般的價值形式。 " n/ p t# F! D6 y7 ~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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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後面一種形式,即第三種形式,給商品世界提供了一般的社會的相對價值形式,是因為而且只是因為除了一個唯一的例外,商品世界的一切商品都不能具有一般等價形式。因此,一種商譬如麻布處於能與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換的形式,或者說,處於直接的社會的形式,是因為而且只是因為其他一切商品都不是處於這種形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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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則不能具有商品世界的統一的、從而是一般的相對價值形式。如果麻布,或任何一種處於一般等價形式的商品,要同時具有一般的相對價值形式,那麼,它必須自己給自己充當等價物。於是我們得到的就是20碼麻布=20碼麻布,這是一個既不表現價值也不表現價值量的同義反復。要表現一般等價物的相對價值,我們就必須把第三種形式倒過來。一般等價物沒有與其他商品共同的相對價值形式,它的價值相對地表現在其他一切商品體的無限的系列上。因此,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即第二種形式,現在表現為等價物商品特有的相對價值形式。 ; u* z" N( e X+ ]2 i
6 G- G- E: P0 z/ I3 c(3)從一般價值形式到貨幣形式的過渡$ `& D9 }" O N! }. a9 N3 T% c
一般等價形式是價值的一種形式。因此,它可以屬於任何一種商品。另一方面,一種商品處於一般等價形式(第三種形式),是因為而且只是因為它被其他一切商品當作等價物排擠出來。這種排擠最終限制在一種特殊的商品上,從這個時候起,商品世界的統一的相對價值形式才獲得客觀的固定性和一般的社會效力。 2 L. d9 W1 i% Y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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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價形式同這種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社會地結合在一起,這種特殊商品成了貨幣商品,或者執行貨幣的職能。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會職能,從而成了它的社會獨佔權。在第二種形式中充當麻布的特殊等價物,而在第三種形式中把自己的相對價值共同用麻布來表現的各種商品中間,有一種商品在歷史過程中奪得了這個特權地位,這就是金。因此,我們在第三種形式中用商品金代替商品麻布,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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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貨幣形式
- n7 n7 Y' i& M6 a# B" \ 20碼麻布=
7 M9 r- m% w. R' ~3 \4 x0 [ 1件上衣= + M+ j% A) [8 I8 J( [9 V
10磅茶葉= 2 T" `" ^$ K- _! W
40磅咖啡= 2盎斯金 5 O) d" h7 V. E
1夸特小麥= ' `* k+ } s# l* E. _
1/2噸鐵=
# K" i, n! ]2 ~3 O2 i x量商品A=
+ D: ~: A8 R$ B5 i) N% G9 u, `3 w% b/ b* c0 }$ E- s
在第一種形式過渡到第二種形式,第二種形式過渡到第三種形式的時候,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而第四種形式與第三種形式的唯一區別,只是金代替麻布取得了一般等價形式。金在第四種形式中同麻布在第三種形式中一樣,都是一般等價物。唯一的進步是在於:能直接地一般地交換的形式,即一般等價形式,現在由於社會的習慣最終地同商品金的特殊的自然形式結合在一起了。 ) V, I' b. o% r6 P( Y9 i
- _# p# v9 I4 g0 c1 k6 [2 d 金能夠作為貨幣與其他商品相對立,只是因為它早就作為商品與它們相對立。與其他一切商品一樣,它過去就平等價物的作用:或者是在個別的交換行為中起個別等價物的作用,或者是與其他商平等價物並列起特殊等價物的作用。漸漸地,它就在或大或小的範圍內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一當它在商品世界的價值表現中獨佔了這個地位,它就成為貨幣商品。只是從它已經成為貨幣商品的時候起,第四種形式才同第三種形式區別開來,或者說,一般價值形式才轉化為貨幣形式。 7 m8 e9 P! G r7 V
" x" Y% p! i8 L; U; U) M9 ` 一種商品(如麻布)在已經執行貨幣商品職能的商品(如金)上的簡單的相對的價值表現,就是價格形式。因此,麻布的“價格形式”是: ' u: ^: X# W* f+ D* W8 z f: M% i
) t4 `9 x+ A% p' a! c2 c$ g 20碼麻布=2盎斯金,
% }8 `! a, `* M2 c/ n# ]0 F
4 h# O2 W* T6 X7 \& B$ |9 w+ |! T 如果2盎斯金的鑄幣名稱是2鎊,那就是: 2 H5 U& L6 `3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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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碼麻布=2鎊。 - J0 ^5 x. g/ g! ~$ u& o `; y: j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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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貨幣形式的困難,無非是理解一般等價形式,從而理解一般價值形式即第三種形式的困難。第三種形式倒轉過來,就化為第二種形式,即擴大的價值形式,而第二種形式的構成要素是第一種形式:20碼麻布=1件上衣,或者x量商品A=y量商品B。因此,簡單的商品形式是貨幣形式的胚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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