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U4 p/ M. `* {1 F加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称,针对此项“加拿大经验类別”移民,在加国留学、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及外劳可以在加国境內申请,离境一年之內的约满外劳及在加国打过工的留学生也可以在海外申请。 1 }. w1 V$ X3 H / |5 O4 u i# N% g业内人士分析说,最后定案的申请办法,不再要求申请者有临时居民身分或需身在加国,可以让已经离境的合资格申请者有“回心转意”的机会,有利于挽回受加国居留限制而离境的各类人材。9 F% R: r! x+ \9 l. v
, t/ s( g" ]' p' x- v X加联邦移民部卑诗及育空地区发言人莱茨指出,在境外透过“加拿大经验类別”申请的外劳或毕业生,也可以再申请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来加,补足所需的资格,以便在加国境內申请。加国政府较早前已放宽校园外工作要求,把留学生毕业后工作签证由一年延长至三年。 ) ]7 M; _2 C( g3 U V 9 E- R. [' m) w# [8 N5 O据加移民部公布的资料,“加拿大经验类别”适用对象是拥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国际学生,以及境内持临时工作签证的人士。国际学生申请条件包括:在加完成两年以上专上教育,取得文凭或学位,申请移民前二十四个月里拥有连续十二个月以上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所从事职业类别须为“国家职业分类”(NOC)所列出的0、A 或B类,语言测试达中等以上水平。对持有临时工作签证的申请人而言,学历并无具体要求,只要在申请前三十六个月内,拥有相应工作经验,语言测试达到基础水平,申请人必须是合法进入加拿大,并合法在加拿大工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