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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报/驻中国北京的加拿大移民官员指出,越来越多的当地人不惜以 4 万加元的代价,透过与加拿大公民假结婚骗取居留权,其中一些人还是通过有组织犯罪集团安排,更有人先假离婚再假结婚。移民部文件显示,涉嫌假结婚的移民申请案例,要占配偶移民申请案例总数的 40%。 $ r3 Z& C$ m4 k
根据信息自由法获得的文件指出,以假结婚方式申请移民的人,似乎事先接受过专门指导来应付移民官的提问。驻北京移民部工作人员魁勒特在一份备忘录中指出:「我们面对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她说,安排的水准已使移民部更难发现这类欺诈性移民行为,如果无法中途阻止他们,这类事件将会越来越多。 0 l5 r& e5 `7 K! l* @
, a, R6 B" z. v, L2 d; c尽管文件所指的问题发生在中国,但移民部发言人吉鲁克斯指出,这种情况「到处都有」。资料显示,移民暨难民局每年收到的上诉案中,涉及假结婚的案例数量已有 1997 年的 332 宗,即当年上诉案总数的 9%,窜升至 2002 年的 1353 宗,相当于当年上诉案总数的32%。 * p$ c: r. l+ g8 D$ U: I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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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担保配偶或近亲移民加拿大,但必须担保他们的生活至少三年。吉鲁克斯表示,驻海外签证处在接获配偶移民申请后,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试并通过其它要求来证明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政府文件显示,由于驻北京办事处积压案件数量巨大,因此常常免去对配偶申请人的面试程序。 & C3 w! [, }3 N g2 E3 J) i
! z1 G% a. X$ F/ w3 g) \根据移民部 2003 年的一份报告,北京办事处在 2002 年接获 1859宗配偶移民申请案,否决了 661 份申请,主要原因是怀疑婚姻的真实性。报告指出,足够证据显示,配偶移民申请途径已遭有系统、有计划地滥用。报告称,根据中国当地一些刊物上的广告及移民申请人透露的信息,安排一次假婚姻的费用最高可达 4 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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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员同时发现,足够证据显示,一些申请人先与自己的真配偶离婚,然后再与他人假结婚进入加拿大。他们的「前妻」或「前夫」亦通过假结婚方式进入加拿大。移民部官员指出,这些人在进入加拿大后,又住在了一起。 % N- J2 u/ p8 E( e
' x9 E/ F* N, s, x! P( q3 C9 o其中一个案例,一对 30 岁出头的中国夫妇,在结婚 3 年育有一名子女后,在 1999 年离婚,妻子当年便与一名加拿大人结婚,一年后移民加拿大。丈夫在 2001 年与一名加拿大人结婚,亦申请移民。但移民官以假结婚之由拒绝了他的申请,移民暨难民局去年亦驳回了他的上诉,因为新娘、新郎在回答有关两人关系的问题时,许多问题回答不出或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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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_6 d! L; B* \移民官还怀疑许多假结婚是通过有组织犯罪集团安排,因为不同的申请案例有许多明显的相似之处。加拿大移民部驻北京的情报分析员在一份备忘录中指出,香港媒体曾刊登一名当地妇女愿意出 3 万元征求加拿大配偶的故事。与此同此,温哥华一些约会服务中心常接到境内持访问或学生签证中国人的电话,询问是否有结婚对象。备忘录同时指出,联邦政府于 2002 推出的新移民暨难民保护法,使婚姻移民更具有吸引力。 . g9 Y9 J# h& n. G/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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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平权会多伦多分会主席裴振森(Cynthia Pay)对这种说法提出强烈质疑,称从没在这里听说过有收取现金安排假结婚的事。她又指称驻北京签证处在许多方面声名狼藉,办事不公而且非常没有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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