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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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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L5 Z* _8 B# ]; Q; @. d/ ]1 h+ P/ T' \& |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R% O/ e: S1 z/ a* ?$ Y

- Y! ~4 s. {; b3 H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0 G4 ~* ^% b$ _) f2 u  P, b/ u5 X% t& t3 T) _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6 o- V- @" Y. f3 M2 c2 Z

% y5 ]! x3 A4 }; t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7 z* |2 @; |/ P: j# ~! X' a, L' Y
& D( X2 F' b  P1 G5 l+ h1 q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q5 C$ F( M( j9 f
( A9 a2 ]1 u9 K' H, j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J1 [1 P$ `, x2 i& b
# C6 K' a1 s9 l- o+ C“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F* m# ^" r8 s

2 i1 ?/ b8 M1 J/ L0 s2 w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G) Z* x2 H' q; w8 a; [  v. G
- t0 A* W1 o2 G1 y+ ?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6 [; R& D6 o# ~1 d% ]4 J8 u1 N
& k; N: d- u+ Q5 b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K' G/ j, I0 b( C! r
7 q9 C8 ~  u8 U0 V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p0 m6 U- Z( E3 C5 ~2 [3 }' T" v. L& L: d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老柳教车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a  G' c4 f7 X' |- E+ o& U8 v4 K% v0 s2 k" \1 f; Y6 v$ y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T7 L6 K6 x& L; _' C- [% V+ U

. x# v$ o5 c/ l& \/ Z6 j; K, H3 x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4 I- ~( f- l2 f; F* m+ g, f4 Y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6 l4 `4 W) D5 [1 ^2 ?; T6 R: q0 n, q
7 P9 W& D. m( r' y0 q2 W2 c0 L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T- D, i: e0 r+ F
  g5 N) f' K0 O9 w8 `' M# _: i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z: }6 K, o6 S, d) v0 `; F

/ q& N* h+ h* y8 |8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f: l/ w8 D9 R9 a' d

9 c, j" [# x0 A( e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8 W. P/ k& p2 ^3 e) P) T

* e: Z1 b, q+ ^0 l1 y1 n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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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2 {: [" @" j7 n% K% C7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y+ M# O( Q8 g4 O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3 F$ g( k# v$ ?  D7 @% q6 K
7 |2 R' `! P: z/ x% J: Y2 a' D6 Q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5 S! p  N& e3 V  o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b) r2 X: R5 _& }8 f- T; D" \, l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0 N/ ^; N7 G. k& P6 x8 g& s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i# y5 |. F) T  ]% U3 J$ P" P4 c" h
8 ]' \1 Q2 V4 Q8 N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7 [* o% j2 m1 j4 X% _3 X1 N+ c! Y0 H9 s) a5 [7 _" x" O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L: E; S/ y. ~+ a6 O7 g
% C3 v, ^: X0 @3 o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1 N/ @) \5 _- f" g, Q$ z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U# B7 o  C" D2 ?* E" f# m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M) a) d% V( O/ b+ `+ z% F
; J4 q" i7 e" O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q* S% ^- L% h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1 w1 T9 l8 {, p
, ~  D! d. D5 a' o5 l/ f; Y  T0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m7 y) `! c6 k

2 l5 k5 o6 [8 q5 h6 [  N2 o& T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n- m- t  Y! g4 r  D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9 R: p/ M6 U: T2 L# x

7 p9 [2 B+ D# T.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a2 _& s' N+ V3 V+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6 V- y1 z8 ^8 @: e8 k: ?
言重了,
5 X+ I3 y5 l- k# Z! P
# Y+ J; E& P; `( }#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 M, ?; q/ V: H+ u
* m. p3 W% D* ], X* r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l2 D0 s$ D4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x  ?  K: v4 N, N: k* ]# t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0 {7 X& \- g* O5 f+ a" x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m7 K! C8 o& T* d; ]$ K" y2 ?6 Y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D$ O) ^5 C; ?. N' U1 Y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  A. `: C0 @4 `9 y' Y-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2 _3 c+ ~! V7 p) {-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t8 L  _, }2 S9 v) D( }5 O9 N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老柳教车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Q# G4 O3 `6 o5 a& z( v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i6 F6 z/ q/ b) R& i' X/ h, j$ F& I! E8 V8 o! a# U- f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F5 U  R5 R- y+ K) C: a0 z2 B3 ]' B$ G* Z$ ^* {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l; T' J. V; l5 y& L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2 E2 x6 i; U* R8 b$ \" K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 a0 l5 j5 h6 \9 R" R. ?( `, T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I- i8 ^- V% J1 I, D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5 |% S' j5 L8 |# j0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v& v1 q  C% w' P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8 @/ I( n+ b% i)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1 V7 ]# S2 ]5 @( X# l$ N% k7 C, F  y8 _7 N* T8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2 \! S0 B! \/ u4 E+ M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z, z( O( y/ z1 e8 u0 K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k1 A$ v! J2 Q/ B3 c9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5 ?2 Z3 ?5 G9 t# w' Q( d5 H1 R8 _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3 [) e, ~+ }9 z' z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b8 Z7 L1 {1 B#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3 G; b# s5 J* N4 d$ J! s; c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m" q9 D5 J! v* M! Z# y, h$ V. G! o/ i- a$ r6 Z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 E9 B* Q4 b6 r+ ]/ M/ Y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U) |- G& [$ T! d5 ]+ x. m# Q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p# G8 o8 B2 c9 x: p5 \  o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6 C% Z3 P( J+ u& X1 K- R: A% T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L0 g0 ~) O, J3 O. U! S#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5 o. T1 p% y2 `2 N3 P$ \& B4 Y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H# }/ u) c( }  X$ D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6 X# \: s6 R; q* G  L7 z( H1 y5 S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7 n& y: g$ T" F. U/ U都是不合时宜的。
- I+ f2 q7 @; T8 j' ]% A  e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1 S0 T4 ]! H, L. K, V" Z+ B# f5 r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P' f) ]* [1 V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D: M& S! B1 @8 H! n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4 Q5 w( {; y7 I# v* n4 d- F) q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5 w6 F) K( ~- m* {: a* r7 E5 Y5 l1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 q9 b. m7 i  ~& \4 a  G5 o; V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3 h$ Z" b3 K& w% ?) G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x2 g# q7 B" X1 [/ X. O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u/ U# f) H!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j. i- c3 K# |) u# z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5 u' E) _7 }4 e0 G+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H2 a( s, f7 U6 G9 y' m! Q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9 N8 O& W/ }* Y4 s: d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H8 y6 S3 A) b4 D) _& m! {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8 \4 _6 M- ~5 v, d8 W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g6 b% G3 M& |6 |& U2 s" f% W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J' \( x, B5 L6 n# |

- s4 ^, j. l3 L) l( i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u& H8 ^' s9 \" C4 r: A/ a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j2 n( \4 B8 P
0 N/ \% w9 t' X1 z% W- I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x7 \1 \8 R- g( O( ]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 w2 |" @- e8 Q0 c/ ^" p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e: J5 V6 j  x* d& V
1 ]5 {% X5 p& ?3 p+ h7 d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z. H( q& K: x8 }- e
' h& H+ u6 d' X%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5 F& u/ g2 N% c- ~& i0 d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6 R* s4 t  h% b! v: p) H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S# G) U4 h' H6 g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6 W- j* n$ Z2 E1 _# _) w都是不合时宜的。0 ^! @. _- Z# U3 m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2 v* N1 F  H2 k9 X* a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3 f2 m" F& g+ P* v: p/ E* y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J( [* m. H6 y1 M, I( k6 \" P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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