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zhao 发表于 2022-5-26 07:45

警察是干什么的

没有危险的时候一拥而上,有危险的时候在外面像胆小鬼似的,不敢有任何作为。

警察在学校外面等了一个小时才进去。结果19个小学生和2个老师都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杀手冲进学校前,保安开了两枪,肯定是没有打中。当时警察就来了,就是不敢进去。

记得一个杀手在夜总会杀了三个小时的人,警察才进去。

billzhao 发表于 2022-5-26 09:02

冷知识:美国警察只对罪犯违法后追责,其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在美国,如果你的生命受到罪犯的威胁,报警有可能是没有用的。因为美国最高法院曾有过这样的判定: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换句话说,美国警察的职责只对罪犯违法后进行追责,但对公民受到的具体侵害则没有任何保护的义务。

也就是说,警察只有维护法律的责任,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比如你正面临生命威胁,美国警察可以选择救,也可以选择不救,救与不救由其自行决定。不过,在你被罪犯侵害或者杀死后,警方是一定要逮捕罪犯的。但警方逮捕罪犯,不是为你报仇,只是因为罪犯破坏了法律而已。



当然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还是跟上世纪两桩案件的判决有关。下面我们就来简单说说!1975年3月的一天夜里,2名歹徒闯入华盛顿特区一间公寓,当着米里亚姆·道格拉斯4岁女儿的面强奸了她。米里亚姆的惨叫声惊动了楼上的两名女住客卡洛琳·沃伦和琼·托利弗

随后,她俩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警方提供援助。当时的接警员让她们大可放心,警察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案发现场。可是,接警员并没有把这起报案当回事,因此他只给出了2级准则,这导致警方没有及时出警。直到早上6点半,才有一辆警车跟一名警察出现在案发现场。

可是,这名警察下车后只敲了几下公寓的门,当察觉到里面没任何回应时,立马走了。卡洛琳和琼见此,只好再次拨打报警电话,并要求警方立即提供支援。这次,接警员信誓旦旦地表示~警方已经在赶往案发现场的路上。当听到警察已经来了后,卡洛琳和琼便下楼去救人。



可谁知,接警员是骗她们的,警方并没有任何警员为此出警。就这样,卡洛琳和琼也被2名歹徒控制。之后,歹徒为了安全起见,将米里亚姆、卡洛琳和琼人劫持到了另一公寓。在此后的14个小时里,2名歹徒对3女进行轮奸、殴打和抢劫。不过万幸的是,3女凭借自己的聪明,最终安全脱身。

接着,3女对当地警方发起了诉讼,起诉他们在此次事件中没有采取保护被害人的渎职行为。不过法院却宣布此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警方对于大众的保护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对具体某一公民的特殊责任。之后,3女又发起上诉,但被驳回。1981年,美国最高法院也决定对本案的上诉不予受理。

美国法院对此案的态度,从法律程序上表明~警方与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你遭遇生命威胁时,警察可以选择不救你,因为从法律解释上讲,他并没有保护你(受害者)的义务。只有等你遭到侵害或者已经死亡后,警方才会对罪犯进行追责,因为罪犯这时已经破坏了法律。



因为美国法律属于典型的案例法体系,任何案例一旦宣判,便会在一定范围内,对所有同类型案件产生法律效力,供法官作为审判依据除非之后该案例被推翻。而又因为上述案件是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的判决,所以其案例的判决对全美国有效。也是从这时起,美国人才知道~警察并不能保护自己。

而之后一起案例的判决,更是让美国最高法院再次确定~警察在提供警察服务时,不对任何一名公民有任何公共责任规定下的具体责任。这就是石城镇冈萨雷斯案!也就是说,石城镇冈萨雷斯案让美国最高法院再次确定:美国警察只对罪犯违法后追责,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怎么回事呢?1999年,科罗拉多州石城镇的居民杰西卡•冈萨雷斯与其前夫西蒙办理离婚。之后,西蒙一直试图控制杰西卡和3个女儿。为了安全起见,杰西卡向法庭申请禁止令,要求西蒙除了合法探视时间外,必须离杰西卡及其子女100码以外。同年的某天下午,西蒙绑架了3个女儿。

紧接着,杰西卡多次报警,要求警方解救自己的女儿。不过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却被警方拒绝,理由是杰西卡曾破坏禁止令,允许西蒙在其他时间探视过孩子。没过多久,西蒙在杀死3个女儿后,又带着枪前往警局想要将报警的前妻杰西卡杀死。

西蒙可能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吧,他在开枪射击杰西卡的时候,居然也向警方射击。于是乎,他被警方乱枪打死。换句话说,如果西蒙不向警方开枪射击,警方很有可能任凭他在警局杀死前妻杰西卡,而无动于衷。事后,杰西卡以警方“未能适当地执行对限制令侵权投诉作出回应”,将当地警方告上法庭。



但法院依据1981年的案例,驳回其诉讼,理由是:禁止令是法律命令,其意义在于罪犯如果侵犯受害人后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里的惩罚基础在于罪犯对法律的破坏而不是个人的伤害。警方没有在这个禁止令被破坏途中进行干预的义务,但是有在这个破坏后把对方绳之以法的义务。

之后,愤怒的杰西卡继续上诉,虽然获得了部分胜诉,但警方很快反向上诉到最高法院。最终,最高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并再次确认:警察只对罪犯违法追责,其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当然了,如果警察在办案过程中觉得你很危险,他可以随时掏枪干掉你。

billzhao 发表于 2022-5-26 09:04

警察就会开罚单。这两年吃了好几张了

和你在一起 发表于 2022-5-26 10:45

加拿大的警察也只对罪犯违法追责,其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很多人会要去学射击,考枪牌了吧

billzhao 发表于 2022-5-26 11:11

和你在一起 发表于 2022-5-26 10:45
加拿大的警察也只对罪犯违法追责,其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很多人会要去学射击,考枪 ...

The primary duty of a police officer is to protect people and property.

我感觉美国是一个概念混乱的国家。如果警察不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billzhao 发表于 2022-5-26 11:12

人人拥枪,反而不安全。

枪支越多,人死的越多。

Claude_Z 发表于 2022-5-27 19:17

这就是典型的中西方文化差异。对西人来说,警察就是一份工作,绝对不会为了工作冒着生命危险。而中国的观念就是,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人民。包括消防员也是,绝对不会冒险去救人。

年轻的心 发表于 2022-6-21 11:43

现实很骨感:警察只对罪犯违法追责,其并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当然了,如果警察在办案过程中觉得你很危险,他可以随时掏枪干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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