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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dmontonchina.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3321#lastpost12L "至于lz这类反华杂种" 支持12L搂主一熊 本帖最后由 xiaoqizi 于 2013-7-31 18:14 编辑
http://www.edmontonchina.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2481
14楼,楼主自己并不认为"杂种"有什么不好,反而很喜欢。所以称呼楼主杂种其实是在赞颂。
但是杂种这个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骂人的。所以LZ用杂种称呼别人,属于人身攻击。你可以去举报。 xiaoqizi 发表于 2013-7-31 18: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edmontonchina.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2481
14楼,楼主自己并不认为"杂种"有什 ...
so the case should be dismissed 对正反双方已经提出警告一次。 {:1_165:} 举报者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我每次变着花样夸它,它都不知道多受用。
Anyway,谢谢楼上几位支持哈。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3-8-1 20:21 编辑
紫光 发表于 2013-8-1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正反双方已经提出警告一次。
1)按照版规,第一次违规是屏蔽警告,之后直接封。这是你曾经说过的。abear在你这次之前,已经被屏蔽警告过3次了。
2)对于abear的违规言论,我给出了引用。如果你对双方都警告,也应该相应的给出贾不假的违规言论的引用。否则师出无名。
小黄 发表于 2013-8-1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按照版规,第一次违规是屏蔽警告,之后直接封。这是你曾经说过的。abear在你这次之前,已经被屏蔽 ...
好感动……最近风大,手上的鸡毛抓紧咯……lol http://www.edmontonchina.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3752&extra=page%3D1
5楼
"因为骂人,我警告过你两次,紫光警告你一次,就是说,你已经被警告三次。
再骂人,一起罚,封28天。"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3-8-1 22:14 编辑
Becks 发表于 2013-8-1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edmontonchina.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3752&extra=page%3D1
5楼
1)哦,封他我没意见。但请你另行开贴投诉。本贴投诉abear,在一楼很清楚。
2)“共匪”不是本版网友,是否构成触犯版规请管理员定夺。 小黄 发表于 2013-8-1 2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按照版规,第一次违规是屏蔽警告,之后直接封。这是你曾经说过的。abear在你这次之前,已经被屏蔽 ...
我警告一次是针对你的投诉,如果同一人下次再犯并且有人投诉我会处理。
其他版主警告过,其他版主可以根据版规自己执行。我不可能天天到处溜达去看谁正在对谁人身攻击。
这叫各负其责。
欢迎继续投诉。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13-8-2 11:32 编辑
紫光 发表于 2013-8-2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警告一次是针对你的投诉,如果同一人下次再犯并且有人投诉我会处理。
其他版主警告过,其他版主可以根 ...
这和你以前的解释并不相同。你以前说过,第一次警告,其后无需一次警告一次封,从第二次起都是封的。
按照前例,违规次数不是每版结算,而是总数。处罚量刑按照总数来。好比suvescape投诉高潮攻击crisis,我是按照其第N次违规判处高潮永封,而不是按照一次违规算。而且,那是我作为执法版主第一次封高潮,之前他被封都是其他版主执行。所以你所谓这是你第一次接手,就按照第一次违规处罚,是站不住脚的。
要知道此人以前是否被屏蔽/警告很容易,你屏蔽/警告的时候,系统自动显示该用户被屏蔽/警告多少次。你是站务版主,这都不知道?还是故意不知道? 小黄 发表于 2013-8-2 1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和你以前的解释并不相同。你以前说过,第一次警告,其后无需一次警告一次封,从第二次起都是封的。
...
根据管理员修改后的新法规。权利已经下放到版主了。
不然,你哪来的权利封人?
其他版主处理网友,如果不在站务发公告,我没有义务去判别他的执法是否恰当。
换句话说,你以前封的人,你未必都处理恰当,我没有错上加错的义务。
所以,我只管有明确投诉的案例,依原则处理。 此判决为最终判决。
法庭辩论结束,此贴上锁。
欢迎小黄网友发现了其他违规行为继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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